遭受家暴
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除了保留证据之外,张荣丽表示,受害者还可以通过公权力的介入获得法律的保护和救助。“比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反家暴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张荣丽还介绍,截至2018年6月底,全国法院共计发出3563份人身安全保护令。此外,民政部门也会为离家的家暴受害者提供短期的临时庇护场所。
遭受家暴
可向反家暴社工团体申请帮助
除了报警自救和公权力介入,受害者也可以向反家暴社工团体求助。深圳市鹏星家庭暴力防护中心个案管理中心主任刘西重表示:“如果有家暴受害者向我们社工组织求助,我们会根据她的具体情况制定符合她需求的安全计划。”
刘西重详细介绍了社工组织在帮助家暴受害者的计划和方式:“比如会针对她所面临的具体问题,帮助分析了解施暴人的危险点,教她如何避免刺激施暴人。如果她面临的情况属于中高危险程度,我们会建议她离开现在居住的地方,会告诉她准备一个装有证件和现金的安全包,同时我们也会帮她规划一条安全离开的路线,还教她防窃听、防跟踪的方法。有了这些准备,一旦发生危险情况,她就可以携带安全包迅速离开,能够保证自己暂时处境安全”。
正义君想说:家暴只有0次和无数次,如果你身边有人正在遭受家暴,请将以上信息转发给她,让她收集证据,及时求助,学会维权,逃离家暴漩涡。
最近几日,蒋劲夫家暴登上微博热搜,起因是其女友中浦悠花在ins上晒出多张鼻青脸肿的照片,全身大面积淤青,她指控蒋劲夫对其实施家暴。随后,蒋劲夫在微博回应:一直在忏悔和悔恨中度过。
央广网武汉9月29日消息(记者张晶)为有效预防和化解家庭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湖北省拟制定《湖北省反家庭暴力条例》(下称《条例》)。将家暴纳入110出警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