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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反家庭暴力日 当遭受家暴时应该这样做!(3)

2018-11-25 16:28:12  正义网    参与评论()人

遭受家暴

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国际反家庭暴力日 遭受家暴请第一时间报警求助

除了保留证据之外,张荣丽表示,受害者还可以通过公权力的介入获得法律的保护和救助。“比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反家暴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张荣丽还介绍,截至2018年6月底,全国法院共计发出3563份人身安全保护令。此外,民政部门也会为离家的家暴受害者提供短期的临时庇护场所。

遭受家暴

可向反家暴社工团体申请帮助

国际反家庭暴力日 遭受家暴请第一时间报警求助

除了报警自救和公权力介入,受害者也可以向反家暴社工团体求助。深圳市鹏星家庭暴力防护中心个案管理中心主任刘西重表示:“如果有家暴受害者向我们社工组织求助,我们会根据她的具体情况制定符合她需求的安全计划。”

刘西重详细介绍了社工组织在帮助家暴受害者的计划和方式:“比如会针对她所面临的具体问题,帮助分析了解施暴人的危险点,教她如何避免刺激施暴人。如果她面临的情况属于中高危险程度,我们会建议她离开现在居住的地方,会告诉她准备一个装有证件和现金的安全包,同时我们也会帮她规划一条安全离开的路线,还教她防窃听、防跟踪的方法。有了这些准备,一旦发生危险情况,她就可以携带安全包迅速离开,能够保证自己暂时处境安全”。

正义君想说:家暴只有0次和无数次,如果你身边有人正在遭受家暴,请将以上信息转发给她,让她收集证据,及时求助,学会维权,逃离家暴漩涡。

(责任编辑:卢书敏 CN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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