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滚动 > 正文

国际反家庭暴力日 当遭受家暴时应该这样做!(2)

2018-11-25 16:28:12  正义网    参与评论()人

遭受家暴

请第一时间报警求助

国际反家庭暴力日 遭受家暴请第一时间报警求助

家暴受害者往往在家暴刚开始发生时,不会选择向外部求助,致使施暴者越来越肆无忌惮,而自己因此也陷入被家暴的困境无法自拔。

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副教授张荣丽认为,在中国,女性特别是已婚有子女的女性要摆脱暴力婚姻并不简单,社会舆论、家庭经济、亲属压力、共同财产和住房分割等都是她们做出决定要考虑的因素。

但是她同时指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暴法》实施后,中国女性及其他家庭成员反家暴意识在不断增强,也积极地采取合法手段投诉维护自己的权益。“就北京市来说,反家庭暴力法颁布实施以来,北京市各级妇联组织接到涉及家庭暴力的投诉在2016年有438件次,2017年404件次。但2015年之前三年间北京地区妇联的统计数据显示,家庭暴力类案件投诉的数量一直维持在每年300件左右。”

“《反家暴法》出台后,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试着走出第一步。”上海埃孚欧律师事务所律师桂芳芳表示在实际办案情况中,《反家暴法》确实成为受害女性维护自己权益的坚挺“后台”。

遭受家暴

收集和保留证据很重要

家暴受害者维权所面临的最大困难是什么?桂芳芳律师认为:受害者遭受家庭暴力证据不足或者将证据删除都会对维权造成困难。她建议,如果遭受家暴,受害人在报警前,要做好证据留存,比如拍摄照片、视频,录音录像,身体发生伤害时要到医院就诊并保留记录、进行伤情鉴定等,要留存与施暴人的微信聊天记录等。

对此,北京市石景山区检察院检察官曹丽薇表示认同,她特别强调,如果在施暴行为发生时被害人的呼救能被第三方听到或知晓,包括邻居及双方的同事、朋友、亲戚等,他们的陈述也可以作为证据。

关键词: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