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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要彩礼人间蒸发:有组织分工施骗 女方可分3万至5万元(2)

2018-11-22 16:26:48  郑州晚报    参与评论()人

这并非王某某首次作案。据武穴市公安局介绍,安徽省舒城县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日前来到这里,提出协助办理结婚诈骗案,其中一名多次行骗的嫌疑人信息直接指向55岁的王某某。

武穴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三中队中队长钟贫贵介绍:“王某某曾于2012年12月涉嫌同样罪名被打击处理。之后她变得更为狡猾,在后来的涉案中不承认参与组织‘骗婚’,坚称是‘做媒’。”

在不断发现王某某涉及多起诈骗案的过程中,警方抓获了与其来往密切、化名为“赵显彭”的云南籍女子陈某某等团伙成员。清查物品时发现,陈某某包里有一张写着身份证号码的纸条和一张担保书,内容是大法寺镇某村青年李某和“金兰”结婚,为彩礼费要梅某某等人担保等。经查,年龄和名字均为虚构的35岁云南德宏籍人员金某某,就是女子“金兰”。

经审讯,金某某交代了其伙同王某某、陈某某、梅某某等人诈骗李某十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有组织分工施骗,骗婚女可分3万至5万元

警方介绍,这类诈骗团伙多选择中部山区、贫困地区的大龄未婚男青年作为目标。

据了解,在多地骗婚案中,每户受害者被收取彩礼6万元至14万元不等。参与诈骗的女子多是无固定职业的社会闲散人员,她们被组织者许以高额报酬参与诈骗。

据部分诈骗团伙成员交代,为防止被骗对象“找上门来”,骗婚者的姓名、籍贯等多是虚假信息。有的甚至假扮外国人,因为跨国身份不好核实,方便“圆谎”。

办案人员介绍,这类骗局的套路如下:有人负责在各地寻找“猎物”,以“说媒”方式骗取信任;等受害人“上钩”后索要高额礼金;“新娘”在婚后找各种理由与男方发生矛盾,携款潜逃;当受骗者找“介绍人”解决问题,则以“只负责做媒”“夫妻矛盾应自行协商”等理由摆脱干系,逃避警方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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