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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旅游遇强制购物成植物人:购物行程延长至4.5小时(3)

2018-11-13 14:39:18  武汉晚报    参与评论()人

旅途有诱因,终审维持原判

武汉中院经审理认为,保健品公司在销售保健产品过程中以自己的名义向消费者免费提供港澳游,且在旅游过程中派员全程陪同,与旅行社门市部均符合“旅游经营者”的身份,共同与谋奶奶成立旅游合同关系。

《责任说明书》由保健品公司统一提供并要求该次旅游团全部旅游者签字确认,应当认定为无效,不能因此减轻或免除保健品公司和旅行社门市部应负的责任;根据司法鉴定意见,谋奶奶旅游中发病是因旅途发热、劳累、所处环境不佳等诱因,以及导游未给予必要防护和及时救治所致,故应认定本案中旅游经营者即保健品公司和旅行社门市部未尽到安全保障的合同附随义务构成违约。

2018年7月16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提醒:

消费者警惕不合理低价游

办案法官介绍,本案即同时涵盖了旅游中特别容易发生的强制购物、安全保障以及旅游者如何选择诉讼途径维权等方面问题。市场上有很多旅行社推出“低价团”甚至打出“零团费”的招牌,旅游费用明显低于成本价。

这种低价游实际是一种“钓鱼策略”,旅行社通过超低价格吸引游客,然后导游往往把旅游者带去各个购物点购物,甚至强制要求消费,极易产生纠纷甚至激烈冲突。所以,广大旅游者要警惕不合理的低价游宣传,避免其中的消费陷阱。

记者梁爽通讯员刘鑫荣王田甜

(责任编辑:崔凤璇 CN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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