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插队"怀孕被辞退能否获赔女教师与单位对簿公堂)
“二胎”政策放开后,因女职工扎堆生育,有单位出台“排队怀孕”的办法,以防工作的正常运转受到影响。一名女教师因“插队”怀孕被单位辞退引发劳动纠纷——
“插队”怀孕被辞退,能否获赔?
王峰/漫画
为了破解女职工扎堆生育的困局,单位出台规章制度,对申请生育二胎的女职工进行综合考评打分,并根据得分的高低排队,确定怀孕顺序,违反规定者按自动辞职处理。一名女职工“插队”怀孕,被单位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为此,这名女职工要求单位支付两倍工资差额并对其进行赔偿。那么,生育高峰期单位下令“排队怀孕”,女职工“插队”遭辞退该不该获得赔偿?
员工怀孕被要求“排队”
潘佳怡,是某大型集团公司创办的苗苗幼儿园的老师,2008年3月入职,当年9月,潘佳怡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2014年9月,双方再次签订期限为两年的劳动合同,其中第29条约定,“如违反幼儿园规定,合同自动解除”。2016年9月合同期满后,双方未续签劳动合同,但潘佳怡仍一直在苗苗幼儿园工作。
苗苗幼儿园规模不小,教职员工有数十人,除了几名后勤人员为男性外,在一线从事教学工作的都是清一色的女教师。幼儿园创办的时间不长,教师都很年轻,有近一半的教师已是年轻的妈妈,其余的老师也陆续进入育龄期,教学工作受到一定的影响。好在领导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教学计划,学校的教学工作依然井然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