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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山区法院被指折腾律师 法官临时取消开庭

2018-09-14 11:27:08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上海金山区法院被指折腾律师 三次临时取消开庭

央广网上海9月13日消息(记者管昕)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但近日,有律师向央广新闻热线反映称,在上海市金山区法院审理的一起民事案件中,主审法官三次临时取消开庭,多次折腾外地律师。

当事人及律师还反映称,金山区法院在受理该案后,在诉讼程序中多次、多处侵犯原告和代理律师的诉讼权利,诉讼证据处于灭失危险中。且在诉讼程序中,法院对律师申请复议的决定,被指违反程序立法宗旨。法院方面如何回应律师的指责?三次临时取消开庭,是否有合法合理的理由?

今年上半年,河北律师乔烽代理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案件在上海市金山区法院开庭审理。但法院立案受理后,至今已临时取消开庭三次。乔烽律师认为,法院这三次临时取消开庭均是违法行为。“第一次通知5月9日开庭,法院5月8日下午来电话,称审判长身体不适,我们当即表示了关心和慰问,理解法院,同意延迟开庭。”

法官临时取消开庭称身体不适 多次折腾外地律师

金山区法院第一次取消开庭通知。(央广网记者管昕摄)

乔烽律师告诉记者,尽管第一次通知延迟开庭的时间,距离开庭时间不足12个小时,且退订机票和酒店增加了诉讼成本,但他认为,这是审判长突发疾病,延迟开庭有正当理由。而第二次临时取消开庭,让他及当事人无法理解。“计划是5月18日当天开庭,我们5月17日就赶到上海,5月18日上午9点准时到达金山区法院,坐下来以后,法官宣布开庭,同时又告知因为法院没有通知到共同被告人到庭,所以今天的庭审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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