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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被拖行案开审 肇事司机否认酒驾自称情绪失控

2018-08-01 14:38:28  现代快报    参与评论()人

公诉机关认为,高某和王某酒后驾车回南京,且由没有驾照的王某驾驶,他们被警方拦下后,高某害怕被查处,暴力抗法,不顾史伟年的安危,高速驾车逃离。

虽然,他没有直接追求史伟年死亡的故意,但是在史伟年探身进入驾驶室时,猛然加速,他能够意识到这种行为可能造成史伟年死亡,主观上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客观上也造成了死亡的发生,是间接杀人。

公诉人提醒法庭注意,高某暴力抗法致执法人员死亡,且有吸毒劣迹,作案时更是处在缓刑考验期内,建议法庭对其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而王某明知高某涉嫌犯罪,仍为他提供隐蔽住所,建议法庭以窝藏罪判处其 2 至 3 年有期徒刑。

高某听完量刑意见后为自己辩护:" 我想请问公诉人,当时都没有检测出来我有酒驾,为何现在说我是酒后驾车,我当晚无法预见史警官死亡,我也不想让他死。" 

高某的辩护人认为,高某没有杀害死者的目的性,死者探身进入驾驶室,高某是因慌张启动了车辆。

另外,死者摔落时,手拽着方向盘,高某当时控制不了车辆,是过失所致。因案情重大,法庭并未当庭宣判。

英雄殉职

2017年11月16日凌晨2时30分许,南京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七大队民警史伟年,在南京绕城高速六合主线收费站盘查车辆、制止犯罪嫌疑人驾车脱逃时,犯罪嫌疑人此刻突然发动汽车,车辆突然加速,将史伟年拖行数十余米后逃离现场。

史伟年被同事紧急送往医院,最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年仅47岁。

父母年老多病,去世时儿子才6岁“直到现在,我都不敢相信史警官离开了我们。”2017年11月16日下午,小何回忆起事发情形,眼泪忍不住流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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