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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瓜被猪獾拱一半:防不住,又打不得

2018-07-12 14:24:01  武汉晚报    参与评论()人

林业部门称尚未泛滥成灾

红专村村委会负责人张爱国说,经过现场勘查,综合考察野兽留在地里的足印、咬痕判断,啃食农作的野兽,就是猪獾与刺猬,多位受害村民曾亲眼目击。

张爱国表示,近年来,村里森林覆盖面积年年增长,生态环境越来越好。猪獾这种小型动物,没有天敌,也没有人猎捕,加上繁殖能力强、成活率高,“其数量就越来越多。”这段时间是猪獾、刺猬等动物幼仔的快速成长期,供它们吃的食物有点跟不上,它们才频频闯进田园里偷食并破坏农作物。

湖北省野生动物保护中心工作人员冯伟说,猪獾与刺猬,均属于被我国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野生动物,即“三有动物”,不可随意猎杀。

江夏区林业局相关负责人沈先生说,据林业部门专家观测,目前江夏区境内猪獾、刺猬等野生动物的数量,并没有多到需要人为控制的程度,没有多到泛滥成灾。林业部门暂时不会组织专业捕猎队去捕杀它们。

[律师]

村民可向政府部门要求补偿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付坚说,要实现人与野生动物、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就不能牺牲其中一方利益来满足另一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因保护受保护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和其他损失的,经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主管部门调查核实,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补偿。根据这一规定,猪獾、刺猬、野猪等受保护的野生动物在损害了村民的利益时,村民可向相关政府部门要求补偿。

江夏区林业局工作人员称,农作物被受保护野生动物损毁的村民,可向林业部门提出补偿申请,林业部门将派人去现场核实调查农户的损失情况,并力争帮村民争取到相应补偿。

文/图记者 陈奇雄

(责任编辑:卢书敏 CN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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