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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朋友圈被罚3万 构成泄露内幕信息行为

2018-04-12 13:09:49  中财网    参与评论()人

而到了早上8点20分,罗某斌发现文件遗忘在复印机台,遂前往将该文件取回。

上午10点,杨小桃将其拍摄的《倡议书公告》照片发到其微信朋友圈。

10点31分,钟某文将杨小桃微信朋友圈中《倡议书公告》的图片发到名称为“电器销售技术部”的微信群,微信群成员林立在微信群中看到了该信息。

中午休市期间,奋达科技正式对外披露《倡议书公告》,并于11点45分收到巨潮资讯关于本次信息已成功披露的回执。

2、林立内幕交易“奋达科技”股票

上述提到的员工钟某文,在早上10点半把《倡议书公告》的图片转发到微信群,被一个叫林立的人看到了,他是当时奋达科技电器产品技术部副经理。

6月2日11点,林立将80万元资金转到本人的证券账户;11点05至07分,林立买入“奋达科技”69,000股,买入成交金额80万元,分别于2017年6月7日和8月14日卖出,获利10万元。

发朋友圈被罚3万 自媒体时代,随时可能违规

3、杨小桃、林立被行政处罚

海南证监局作出了以下的处罚:

杨小桃对《倡议书公告》进行拍照并发送至微信朋友圈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六条、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构成泄露内幕信息的行为。对杨小桃泄露内幕信息的行为处以3万元罚款。

林立利用《倡议书公告》的内幕信息,通过本人证券账户交易“奋达科技”股票,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构成了内幕交易的行为。没收林立内幕交易违法所得10.67万元,并处以10.67万元罚款。

(责任编辑:韩佟 CN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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