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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三十一批)

2017-09-22 08:37:15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14 3941 淄博市周村区城北路街道办事处:1.东门路548号的塑料加工厂,距离居民区近,排放刺鼻气味;2.南闫村村北的塑料加工厂,距离居民区近,排放刺鼻气味。 淄博市 大气 1.周村云芳包装厂经环保部门审批并验收。该厂距离最近的光明社区居民区250米,发泡工序配套建设了光催化氧化治理设备。经检测,厂界无组织废气和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达标。2017年8月28日检查时车间内存在异味,预发泡车间废气收集罩围帘过高,被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治。2017年9月11日,现场检查时该厂仍在停产整治。2.淄博富康泡沫塑料有限公司经环保部门审批并验收。该厂距离最近的南闫村居民区约150米,发泡工序配套建设光催化氧化治理设备。经检测,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达标。2017年8月26日检查时,因车间内存在异味,被责令停产整治。2017年9月11日,现场检查时该厂仍在停产整治。 是 停产整治 督促两厂完善异味废气治理设施,确保废气有组织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恢复生产。

15 3942 滨州市邹平县金玉大道,魏桥创业集团的运货大车导致扬尘污染,存在安全隐患。魏桥创业集团批建不一,私上火电发电机组、氧化铝厂等项目,要求向社会公示该集团未批先建部分具体情况。 滨州市 扬尘、其他 1.金玉大道是邹平县城北外环的一部分,西段南拐可通向S321省道。由于邹平县城区禁止大型货运车辆通行,原行驶在S321省道和S246省道的车辆需绕行该路段,致使通行该路段的货运车辆流量加大,给该区域扬尘污染整治造成了一定压力。经对魏桥创业集团运输车辆进行调查,相关运输煤炭车辆均采取了抑尘措施。针对道路运输行为,县交通、公安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倒逼运输业户运输行为守法合规。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物料运输未按要求苫盖或物料抛撒等行为。经对该路段交通事故情况进行初步分析,未发现与其他区域道路事故发生率有明显区别。2.魏桥创业集团的5个违规热电项目均列入山东省清理违规建设项目名单,其中4个项目已由省环保厅完成备案,另外1个未批先建的8×600MW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通过专家评审。魏桥创业集团的2个氧化铝项目已纳入省政府170号文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单,目前已由省环保厅完成备案。3.上述备案项目的查处情况均已在邹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其中未批先建的8×600MW项目也已在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的第十三批116号案件办结情况公示中进行了信息公开。 是 责令改正 加大对金玉大道执法检查力度,倒逼运输业户运输行为守法合规。加大清扫、洒水频次等措施,有效降低扬尘污染。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限期完善各项手续,确保生产依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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