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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延边州通报4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典型问题

2017-09-20 17:17:05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长春9月20日消息(记者晁向荣)近日,吉林省延边州纪委监察局通报了4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典型问题。这4起典型问题是:

1.白河林业局林政稽查部原部长、森林资源管护总站站长韩玉虎等人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致使辖区内发生毁林建房破坏生态环境问题。2014年至2016年,白河林业局宝马林场辖区内的安图绿丰园食品有限公司、长白山魔界风景区、瑞仙双莓景区、长白山木把文化园、光明林场辖区内延边戏冬游乐景区及黄松蒲林场辖区内萨满部落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均存在未批先建问题。2017年8月,因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不力,韩玉虎以及白河林业局林政稽查部部长崔鹏飞、林政资源部部长李太兴、宝马林场原场长于子亮、宝马林场场长程文忠、光明林场场长刘金海、黄松蒲林场场长武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宝马林场副场长唐景全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2.黄泥河林业有限公司团山子林场场长张嘉宏等人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致使管辖区内发生以开发漂流项目为名破坏生态环境问题。2016年至2017年,黄泥河林业有限公司职工李某某在没有审批手续情况下,私自占地7170平方米修建漂流休闲场所。2017年8月,因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不力,张嘉宏以及黄泥河林业有限公司团山子林场资源监督站站长刘忠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团山子林场副场长王凤全受到诫勉谈话处理,黄泥河森林公安局西北岔派出所所长代广志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敦化市水利局河道管理站站长蒋欣、生态环境保护中心执法三大队大队长孙亮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3.敦化林业有限公司石门子林场场长曲宏伟等人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导致管辖区内生态环境遭到破坏问题。2015年至2017年,敦化林业有限公司下属个别林场职工私自在管辖林区内圈养黄牛,对林下人工栽植的幼树苗和植被造成了破坏。2017年8月,因履行封山禁牧工作职责不力,曲宏伟以及小蒲柴河林场场长田洪君、和平林场场长王君成、浪柴河林场场长张国臣、大石河林场场长薛广智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敦化林业有限公司林业监督检查总站副站长孙庆伟、各相关林场副场长孙连朋、孙龙昌、张桂强、张永磊、何志辕等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4.龙井市智新镇新化村党支部原书记宋京哲等人工作失职,导致村周边的生态环境遭到破坏问题。2014年至2017年,有人在龙井市智新镇新化村东南方向的荒草地里倾倒建筑垃圾,破坏新化村周边生态环境,造成社会不良影响。2017年8月,因未能有效制止倾倒建筑垃圾行为,宋京哲以及龙井市智新镇新化村党支部书记崔基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龙井市智新镇原副镇长孙玉江、副镇长崔勋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通报强调,全州各级各部门和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州委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上来。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严肃查处环境保护领域违纪行为。各县市要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属地管理职责,守土尽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把环境保护领域突出问题作为基层巡察、专项整治的重点之一,要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能职责,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不认真履行环保职责的,进行严格问责追责,特别是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问题线索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办结,不断释放“严查快处”的强烈信号,持续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关键词: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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