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龙井市智新镇新化村党支部原书记宋京哲等人工作失职,导致村周边的生态环境遭到破坏问题。2014年至2017年,有人在龙井市智新镇新化村东南方向的荒草地里倾倒建筑垃圾,破坏新化村周边生态环境,造成社会不良影响。2017年8月,因未能有效制止倾倒建筑垃圾行为,宋京哲以及龙井市智新镇新化村党支部书记崔基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龙井市智新镇原副镇长孙玉江、副镇长崔勋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通报强调,全州各级各部门和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州委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上来。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严肃查处环境保护领域违纪行为。各县市要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属地管理职责,守土尽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把环境保护领域突出问题作为基层巡察、专项整治的重点之一,要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能职责,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不认真履行环保职责的,进行严格问责追责,特别是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问题线索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办结,不断释放“严查快处”的强烈信号,持续发挥警示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