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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专家:未保法应强化父母责任 提升监护能力

2017-09-18 07:51:38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为孩子营造充满爱、自由和尊重的成长环境

为了孩子健康成长,父母有责任为孩子营造一个充满爱、自由和尊重的成长环境。首先要有一定的物质基础,在此基础上,需要一个制度化的安排来告诉年轻的父母,抚养孩子是一项神圣的使命,父母双方至少是父母一方要能够放慢工作节奏、放慢生活节奏陪伴孩子至少前三年的成长,为孩子营造一个充满爱、自由和尊重的成长环境。这个成长环境有三个有机组成的部分:

第一,父母和主要抚养人要能够“蹲下来”,看到孩子的真实需要。也就是说不以成年人的要求和标准给孩子制定规则,要求孩子遵守和服从,而是“蹲下来”,看到孩子的真实需要。比如,成年人需要房间的整洁,行动的效率,而孩子需要的是探索的空间和不断尝试、不断试探的过程;当成年人的需要和孩子的需要冲突的时候,成年人应尽己所能,以“儿童利益最大化”的标准去满足孩子的需要,而非相反。

同时,成年人应看到孩子在不同的时间段有不同的需要。如孩子有自主的需要,当他蹒跚学步、尚未走稳的时候,他有强烈的尝试的冲动,成年人不应基于安全的顾虑而剥夺孩子探索和尝试的机会。而孩子一旦走稳,他也随时有寻求父母关注和爱的需要,他需要从父母那里得到安全和爱的体验,父母应看到并予以满足。

第二,父母应尽己所能,满足孩子的真实需要。如今不少父母没有能力看到孩子的真实需要并给予充分满足,即孩子得到的发自灵魂深处的爱的体验太少,大部分家长提供的爱不是孩子想要的。悖论由此产生,很多情况下,一旦孩子出现行为“问题”,指责的矛头一般都是这孩子从小被“惯坏”了,家长溺爱太多。但真实的情况往往是,父母没有看到孩子真实需要的能力,更勿论满足孩子的真实需要了。孩子对于爱和关注的体验的匮乏感才是很多孩子“问题行为”的根源所在。

第三,当父母没有能力的表达或者不愿意满足孩子需要的时候,以诚相待,允许和接纳孩子负面情绪。没有哪个父母是万能的,因此,父母需要诚实面对自己无法满足孩子需要时候的愧疚感,特别是父母不应为了达到孩子“不哭闹”的目标,不断掏空自己去讨好孩子。如果这样,父母的教育模式必然在严管和放纵两极之间徘徊,无法为孩子提供一个稳定安全的成长环境。所以,当父母没有能力或者不愿意满足孩子需要的时候,应以诚相待,告知并非孩子的需要有问题,而是因为父母自身的原因而没有办法满足他。

同时,当孩子的需要得不到满足的时候,他必然有愤怒、失望、难过、委屈等各种负面情绪,可能会哭闹,甚至会很激烈地抗议,此时父母应尽量心平气和地允许并接纳孩子负面情绪的表达。如果父母能够成为一个好的“容器”,孩子的负面情绪就能够顺利地流淌出去,内心不会累积过多的负面情绪,也容易有一个和谐的人际关系。

因此,应在“未保法”修改过程中强化父母责任,为孩子营造一个充满爱、自由和尊重的成长环境,呵护我们的未来健康安全成长。

(作者为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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