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为互联网的飞速发展欢呼的时候,也要注意思考一些其他问题,譬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体是人。离开人就无法确保非遗的存续力。在虚拟空间中大规模传播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最终要落到具体人身上,并最终要由这些非遗的持有者代代相传,方能赓续和发展。人是文化的主体,在互联网上如何体现人的地位和作用,如何让年轻一代成为后继者和接班人,这就是新的问题。再比如:在互联网上共享是容易了,某些类型实践者的生存空间是不是会受影响?这就需要研究。国外已经有相关案例报道:说电台广播一方面在普及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作用很大,另一方面却让某些传承人的演述机会减少了。
正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伦理原则》所述,“创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区、群体或个人应从源于这类遗产的精神利益和物质利益的保护中受益”。再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践活动往往与特定的时间、空间和文化传统紧密相连,网络呈现时,需要尽力缩小技术呈现方式的局限性,因为“去语境化”会或多或少遮蔽非遗的人文价值。此外,互联网的规模效应也会放大商业的力量,是否会因此带来某些非遗项目的过度商业化和商品化倾向,也需要引起重视。
总之,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文化多样性的熔炉,也是可持续发展的保证。新技术的飞速发展,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们应该积极思考如何在“互联网+”时代顺势而为,在各行业各部门之间形成非遗保护的合力。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民俗学会会长朝戈金 整理/邢贺扬)
原标题 【喜迎十九大·文脉颂中华】朝戈金:从传承到传播 朝向“互联网+”时代的共同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