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某某发布的文章
据蜀南网消息,唐某某是2012年高考四川省泸州市文科第一名,成绩为611分。
9月9日凌晨,唐某某微博发消息称,自己就发生在香港中文大学的“民主墙事件”写了两篇文章表达观点和事实,但从未说过“我支持港独”,事实上强烈反对“港独”。因为条件限制,无法展开讨论,被人曲解之处,无法尽述。未来我不再参与此事讨论。
该微博还对此前对网友使用“支蛆”等词解释称,一时冲动的口舌之争,如有冒犯,十分抱歉。特别是文章发出前的微博中所用的‘支蛆’等言论,冲动之下,口不择言,现在我收回,并再次致歉。
网友表示,不接受这样的道歉,有些事情我们零容忍。
9日下午,唐某某发布微博称,对于诽谤自己“港独”、分裂国家的言论,已联系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