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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宿高人气却添乱,看看国外民宿怎么管

2017-09-11 15:57:44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同时,在共享房屋平台上亦发现疑有公屋及居屋单位出租,如屯门田景邨、沙田愉翠苑等。房屋署表示,相关业主或租户一旦被发现,除须实时补地价及被终止租约,《房屋条例》 规定在未补地价的情况下将整个或部分资助房屋单位出租属刑事罪行,最高刑罚为罚款50万元及监禁1年。

将民宅改做民宿风险如此高,随时会被银行追贷款,甚至犯法。为何还有这么多香港市民甘冒风险、将自己的住宅租给陌生人?高额的利益显然是人们铤而走险的动力。经营共享房屋的冯先生表示,一个单位每月能为他带来约9000港元的净收入,以他管理22个单位计算,每月净收入可达19.58万港元。

香港旅舍业商会主席批评认为,如此共享房屋实则是无牌宾馆的进化版。但现在通过网络平台租屋、缴费,缺乏现金交易物证,按目前法例要检控他们,就得靠人证如住客及物证如房租收据。但客人走了就很难找回来,管理难度不小。

面对如此困境,香港政府选择修改《旅馆业条例》,促进这类共享经济更加规范化。他们希望尽快把“环境证供”纳入容许引用环境证据检控无牌旅馆,即在网上卖广告,或在住所内提供宾馆用品如大量毛巾、牙刷等,都可纳为检控证据。

(吴越 综合自《北京晚报》、《光明日报》、环球网、人民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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