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新规明确了城市人民政府是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加强规划布局,同时,明确要求运营企业加强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建设,合理有序投放车辆。
上海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将在全面梳理摸排中心城区非机动车停放设施的基础上,指导各区根据区域人口数量和出行特征需求,分析车辆停放需求,并结合现场实际条件,因地制宜、因需增设非机动车停放点。对于明显不符合停放点规范要求的、影响行人安全通行的停放点,及时予以调整,优化完善停放设施。
记者了解到,上海中心城区已增设了近30公里道路非机动车停放设施,累计总长度已增至430公里,约可停放108万辆自行车(含个人非机动车)。
上海市交通委还要求各区(街镇)利用网格化巡视、道路巡查等机制,加强巡视巡查,积极探索实践与运营企业建立“共管共治”的管理机制。排摸常态违规停放和车辆潮汐现象严重区域,加强现场处置与运营调度,清运违停和积压车辆。重点针对交通枢纽、轨交与公交站点、医院、行政与商务办公区、主要街道等一些重点区域,督促各企业及时对现场乱停乱放、超容量停放、破损故障车辆进行整理、调运和回收。对于企业未及时响应的,属地管理部门组织力量代为清理,对无牌共享电动(包括电助力)自行车一律予以清理。
城市公共空间,不是企业无序竞争的“比武场”;城市公共资源,不应为企业“跑马圈地”提供“免费券”。我们乐见创新带来的便捷,也需彼此约束,共同维系城市之美。(记者颜维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