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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骑小黄车身亡案:ofo拒绝接受原告诉讼请求

2017-09-08 13:42:18    国际在线  参与评论()人

ofo公司指出,根据此前多个路口的监控录像显示,受害者在骑行过程中存在逆行、过人行横道未下车推行等多项违法行为。同时,公司在注册协议时明确,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不得骑行,注册系统也屏蔽了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身份信息,尽到了告知义务。

据此,ofo公司认为,小黄车本身没有质量问题,事故原因主要是由于受害人本身的过错。

  原告代理律师:ofo的机械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而原告代理律师指出,根据公安机关对受害人父亲和同行者的笔录,可以证明受害人是直接摁开了小黄车的机械锁,监护人不存在监护不力的情况。“笔录显示,受害人骑车前所处的是浙江中路575弄的一个小弄堂,机动车进不去,所以原告不存在置受害人于危险中的行为。”原告代理律师同时表示,根据同行者的笔录,受害者一行四人均是直接摁开了停放在路边的共享单车,没有用手机解锁,也不存在破解密码的行为。

同时,原告代理律师出示了2017年3月30日,由志愿者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武汉和成都开展的调查视频,视频经过公证。“视频显示,ofo共享单车大量存在机械锁未锁,或者锁后密码未拨乱,形同虚设的情况。志愿者们在上海共调查了240辆共享单车,其中55辆存在此类情况,占比22.9%。”据此,原告代理律师认为,ofo机械锁存在明显漏洞。

原告代理律师表示,根据此前的媒体调查和ofo创始人的访谈,可以看出ofo公司明知机械锁存在安全漏洞,屡屡发生未成年人骑行事故的情况下,仍然加大了广告和车辆投放力度,诱导儿童去骑行,存在明显过错。

由于双方均补充提供了证据,法庭将择期开庭审理此案。

(原标题:11岁男孩骑小黄车身亡案进展:ofo拒绝接受所有诉讼请求)

关键词:ofo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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