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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亲历“机动车顺序通行”成常态

2017-09-08 05:11:52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 本报记者 陈磊

9月6日下午4点半,秋风中仍带着一丝热意,穿着一件黄色T恤衫的孟女士像往常一样,准时出现在北京市望京地区一个公交车站的站台上。

作为一名维持交通秩序的志愿者,孟女士已经在这里站了9年。“反正我退休以后没事干,找这个差事还能为大伙儿服务,挺好。”孟女士说。

孟女士所在的公交车站非常繁忙,有十几趟公交车从这里经过,但车站所在道路只有两条车道,此时正值晚高峰,5辆公交车相继开过来。

孟女士远远看见,马上把手中的小红旗举起来,一边向公交车挥动,一边吆喝,“×××路进站,×××路进站”。

只见开过来的公交车在接近公交车站台时,一辆接一辆从快速车道变道进入慢速车道,然后进入公交车站。前面公交车到站停车开门上下乘客,后面公交车在等待进站,直到前面公交车出站,再进站停车上下乘客。

此时,在快速车道上,几辆小轿车依次快速驶过公交车站。

“就我在早晚高峰看到的,现在抢道的少了,开车规矩着呢。”孟女士告诉《法制日报》记者。

抢道酿事故

“抢道”,是坊间说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此类行为有专门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排队,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不得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

尽管有明文规定,但在一段时期,道路上的抢道情形不少。

孟女士回忆,前些年,不但有抢道的,还有不少因为抢道吵架的。

前年夏季一天的晚高峰,孟女士站在站台上维持交通秩序。当时,站内一辆公交车出站准备变道进入快速车道,刚并进去半个车身,后面开过来一辆小轿车,一下子冲到公交车旁边停下。

如果公交车继续变道,势必会剐蹭小轿车。公交车司机伸出手,向小轿车挥一挥,希望小轿车后退一下。但不知怎的,小轿车并没有后退,停在那里不动。公交车司机大声喊,希望小轿车后退一点。小轿车司机摇下车窗,让公交车后退。

双方就这样开始僵持并互相指责。

孟女士一见,赶紧上前劝解,希望双方互相让一步,别影响交通秩序,毕竟,后面还有很多车等着呢。

经过劝解,小轿车向后退,公交车进入快速车道。一场纠纷得以消解。

还有一次,小轿车因为抢道,被出站的公交车撞了。

站台前面不远是一个居民小区的门口,进小区的小轿车通常从快速车道驶过站台后右转穿过慢速车道进入小区。

当时也是晚高峰,一溜公交车停在站内等待乘客上下车。一辆小轿车在快速车道上行驶,快通过站台时,突然右转,意图横切过慢速车道,从公交车前开过去。但公交车已经启动,“嘭”的一声闷响,撞在了小轿车上。所幸公交车刚起步,车速慢,没什么大碍,但双方免不了一场吵架。

安全成习惯

孟女士自己也是一名司机,20年前就考取了驾照,退休后买了一辆小轿车。“我开车带老伴儿出去,习惯按顺序走,不抢道,慢慢跟着走”。

她有自己的见解:出门开车就要守规矩,安全第一,“你要是抢道跟别人发生剐蹭,给人赔钱修车不说,也耽误自己工夫;别人要是抢道剐蹭了你的车,确定责任后,他给你修车,也耽误你的工夫,反正都是跟自己过不去”。

在孟女士的带动下,她的女儿开车从来都是顺序通行,不抢道,“养成规矩开车的好习惯,对谁都好”。

北京市民林峰也把开车顺序通行当成好习惯。几年前,因为被抢道,他的车和另一辆车差点撞到一起,“还是在机场高速上,很危险”。

那一次,他开车出去玩,出城前借道机场高速,刚过四元桥,突然,一辆越野车从左方斜刺里冲过来,往他所在的车道上行驶。

林峰下意识去踩刹车,“那一刻,两车距离不超过3米”,借着两车车速差异,前车加塞进入行车道,林峰在后面跟着,“吓出了一身冷汗”。

从那以后,林峰开车时一直告诫自己要顺序通行,哪怕慢一点,安全最重要。

现在,林峰每天驾车上下班,在自己安全驾驶的同时,他也发现,其他车辆抢道的情形少多了。

“我的同事也都有这种感受,可以说,机动车顺序通行成了大多数司机的习惯。”林峰告诉记者,他曾跟同事分析其中的原因,大家觉得无非两点:一来,交通执法越来越严格,电子警察倒逼驾驶人守法;二来,机动车驾驶人的安全意识、守法意识确实有了很大提高。“这应该是外因内因交织的结果”。

制图/李晓军

□ 记者手记

据公安部交管局统计,截至2017年3月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突破3亿辆,其中汽车达两亿辆;机动车驾驶人超3.64亿人,其中汽车驾驶人3.2亿人。

我们不否认在3亿多机动车驾驶人中,确实存在一些不文明交通行为,影响了交通秩序;但我们更不能否认的是,5年来,通过各种形式的法律法规宣传和执法部门坚持不懈严格执法,全社会交通守法意识和文明程度大大提高了。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支振锋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也认为,经过多年宣传和对交通秩序的治理,从正反两方面施加影响,的确大大提高了驾驶人的交通文明程度。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排队,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不得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

据此,机动车顺序通行不仅是交通文明的体现,更是驾驶人必须遵守的法定义务。

支振锋认为,交通文明程度的进一步提高,还离不开交通秩序维护者的努力,“在路面上有执法人员现场指挥或者在旁边,驾驶员会更加守规矩”。

可以说,交通文明意识的提升传递出一个信号,即法治意识的提升。这可以从两个方面得到体现,交通参与者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意识提升了,执法部门对违法行为、不文明行为的整治日趋常态化。守法与执法并行,才有了机动车顺序通行规定的“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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