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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属高校党委集中换届圆满完成

2017-09-07 08:31:45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本报讯(记者李抑嫱)记者从省委组织部了解到,我省从2016年4月开始,分4个批次组织开展省属高校党委换届,截至2017年8月10日,全省31所省属高校圆满完成换届任务。通过换届,推动了高校党建工作不断夯实、各项事业不断进步,实现了高校领导班子建设的格局性、整体性跃升,真正换出了新面貌、新活力、新气象。

强化党的领导,确保换届健康有序推进。省委把换届作为加强党对高校的领导、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夯实高校党建工作基础工作的重要举措,省委书记巴音朝鲁作出重要批示,省委常委会多次专题研究。针对省属高校党委长期不换届、基层党建工作基础薄弱、缺少工作经验等问题,确立了“思想引领、政策先行、梯次推进、规范操作”的工作思路,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坚持党委主导代表人选产生、主导换届人选推荐考察、主导大会选举。按照党员代表大会筹备和召开的时间顺序,把换届组织与选举工作划分为4个阶段、13个环节,并对具体内容和步骤进行了明确和规范。通过加强换届组织的全过程管理,既确保了组织意图的实现,又实现了导向鲜明、人心思进的目标,使换届成为进一步推动高校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过程,成为进一步坚持好干部标准、切实加强高校领导班子建设的过程,成为进一步发扬民主、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过程,成为进一步凝心聚力、推动高校各项事业创新发展的过程。

严把人选关口,突出精准科学选用干部。把落实好干部标准放在首位,按照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的要求,旗帜鲜明地选拔政治鉴别力强、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工作实绩突出、廉洁自律、群众公认的干部。为做到精准识人,提出“一改进、一防止”要求。“一改进”,就是改进推荐考察,加强综合分析研判,广泛听取意见,注重差额比选。根据高校特点实行双重公示制度,对换届拟新提名人选考察对象在校内进行公示,对新提拔的省管干部再次在省级媒体公示。突出党政正职选配,换届后高校党委书记由校长转任的占29%,有相关教育背景的占87%,平均从事党务工作年限16.6年;高校校长全部具有与所在学校相关的专业背景,平均从事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年限14.68年。“一防止”,就是严把人选的政治关、廉洁关,防止“带病提拔”。换届期间,有6人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廉洁自律等问题换届时不再继续提名。

注重宏观统筹,着力选优配强领导班子。针对高校领导班子专业干部偏少、年龄老化和内部循环等问题,拓宽选人用人视野,统筹全省干部资源,从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部属院校选配优秀干部4名,从市州、省直部门选派优秀干部16名,省属高校之间交流干部54名。突出精准配备,为13所党建工作基础相对薄弱的高校选配了党务工作经验丰富的党委书记,为8所亟需提升办学层次和学科专业建设水平的高校选配了熟悉教学评估和申硕申博工作的校长,为5所校园迁建任务繁重的高校选配了工作有魄力、善于沟通协调的校长。强化专业能力,综合考虑学校类型、行业背景、岗位要求和干部自身条件,换届后专业干部占69.81%,增幅达35.04%。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换届中有24人因年龄超限、受到党政纪处分等不再继续提名。着眼长远发展,不简单以年龄划线,努力用好各年龄段干部。换届后干部平均年龄比换届前下降2.15岁,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占76%,新增专业干部48人。

坚持正风肃纪,切实推动换届风清气正。把换届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树立良好党风校风学风的重要实践。强化责任落实,通过明确换届风气监督责任落实清单、强化驻点督察、实行换届风气问责制度等措施,进一步明确了省属高校党委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纪检部门的监督责任、组织部门的直接责任,形成了任务明晰、职责明确的责任落实体系。全面落实“九严禁”“九个一律”换届纪律规定,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镜鉴》《警钟》,坚持先受教育后换届。加强督导检查,突出查处问责。组织成立了换届工作督导组22个,对责任落实、教育宣传、监督查处、制度落实、执行“凡提四必”等方面情况进行了“五个必查”,对换届进展情况、换届风气状况、突出问题矛盾、干部群众反映、潜在风险隐患做到“五个搞清楚”。换届期间,严肃查处了某高校干部拉票问题,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起到了强有力的刹风和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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