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集体用地来建房出租,对于各方都是利好,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既可解决百姓居住问题,又可以盘活存量用地,更能对房地产市场降温起到积极作用。而对于开发商来说,由于建房成本和税收代,回报率就会上升,能获得稳定的回报率,何乐不为?当然,对于百姓来说,又多了一个解决居住问题的渠道,对于高房租和高房价有着一定的影响作用。
对于此次试点方案,新华社评论称这一新的土地政策有利于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可为城市住房租赁市场开辟新的天地;有利于降低城市租赁住房成本,缓解年轻人的生活压力;有利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增加土地收益。落实试点方案要着眼于放大上述三大红利。
三、前瞻--政策开放利好 配套管理是挑战
决不能和小产权混为一谈,严格禁止以租代售
网上有少数人将此次试点与"小产权房"挂钩,而实际上集体租赁住房与"小产权房"有本质区别。一个是依法依规,一个违法违规,不能混为一谈。"小产权房"本身就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既涉及违法用地,又涉及违法建设和违法销售,产权不受法律保护。
在本次发布的《方案》中,特别提到包括"以存量土地为主,不得占用耕地,增加住房有效供给","确保集体经济组织自愿实施、自主运作"、"村镇集体经济组织可以自行开发运营,也可以通过联营、入股等方式建设运营集体租赁住房;"以及"集体租赁住房出租,不得以租代售。承租的集体租赁住房,不得转租。"等细则,同时对于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中的"承租人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凭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依法申领居住证,享受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等等。这也说明,两部委发布试点《方案》,坚持放管并举,绝无给小产权房松绑之意。
地方政府让利,配套管理更要跟上
按照集体建设用地建租赁住房的试点方案来看,政府让渡了巨额的土地出让金之后,相应的市政规划建设和配套基础服务乃至房屋质量监管怎么办?房子或许说建就能建,但房屋安全、配套设施等细节问题是试点能否真正利民惠民,让这些闲置存量真正转起来活起来的关键。这些后续的细节工作当地政府如何协调好,是试点地区政府的一项新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