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为什么要取消区县药事服务费政策?
答:一是落实国家的医改要求。国家提出,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主要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这种形式来进行补偿。因此,我市采取的药事服务费政策需要进行调整。
二是考虑到取消药品加成与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同步性,两项改革同时推进,合二为一,增强改革的综合性、系统性。由于取消药品加成腾出的空间要用来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因此不适宜再保留原药事服务费政策。
三通过医疗服务价格结构的调整,有利于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合理引导分级诊疗。
(三)其他医疗服务价格调整
24.为什么部分项目价格的调整幅度看起来要高于或低于规定的调价幅度?
答:改革前后,执行的价格规范是不同的版本。按照《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规定,部分服务项目虽然名称没有变化,但是增加了服务内容,由于计价方法的不同,所以出现了上述情况,不能简单的用调幅来计算价格的变化。
25.除了诊察费和床位费,其他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是如何确定医保属性、制定配套报销政策的呢?
答:一是本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中,凡是调升的项目均纳入了医保报销范围。
二是此次调整的大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其医保属性与调整前保持一致。如:旧版中的医疗服务项目是甲类的,对应新版项目也相应确定为甲类。
三是对于新项目中同时包含原医保甲类项目和乙类项目的情况,医保属性统一确定为甲类。另外,将“新生儿床位费”“输液泵辅助静脉输液”两个自费项目调整为医保甲类项目。
(下转A06版)
重庆市诊察费收费和报销标准 单位:元
项目名称三级医院二级医院 一级医院
标准报销金额自付金额标准报销金额自付金额标准报销金额 自付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