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你们谈话的地点怎么走呀?”“最近在查什么案子?听说我市的某项目有问题,是不是真的?”某市副市长在收到省纪委谈话通知后,向其认识的省纪委工作人员小张套近乎,旁敲侧击打听谈话有关情况,小张以最近公休不知具体情况为由拒绝了该副市长的询问,并根据《干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报告备案规定(试行)》作了报备。
为杜绝打招呼、徇私情干扰执纪审查行为的发生,省纪委出台了制度,规定了非工作范围内干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5种情形将被严肃处理,并把打听案情的情况列为问题线索进行处置,处置结果记入个人廉政档案。
强化自我监督,严防“灯下黑”
今年2月初,省纪委出台《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实施办法》,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执纪审查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查组组长的工作职责和审批权限,进一步规范执纪审查权力,压缩自由裁量空间。
为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推进干部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省纪委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在问题线索处置上,建立“三级集体排查”制度, 防止私自留存、擅自处置问题线索,甚至以案谋私等问题发生;强化审查与审理分离,不定期开展内部交叉检查案件办理情况,形成相互制衡、环环相扣的监督体系,防止执纪审查权力被滥用;严格落实主办责任制,监督执纪事项签批过程中,要求层层认真“阅卷”,谁签字、谁把关、谁负责,促使各办理人员慎重、妥善地提出拟办意见和工作意见建议,做到工作涉及的各类问题都可追溯、有据可查、责任明晰。今年以来,省纪委开展问题线索久拖不办、超时限办理的清理和整改工作,共清理出十八大以来遗留案件309件,其中171件无办理结果,目前已向相关部门下发整改通知和情况说明要求。
出台了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的意见,严防“灯下黑”,努力把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管理的触角从“八小时内”延伸至“八小时外”,从“工作圈”延伸至“生活圈”。今年1至6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160件,立案24件,给予党纪处分14人,组织处理3人,问责17人。
同时,强化对派驻(出)机构的监督管理,创新对41家派驻(出)机构的管理机制,实施年终考核。探索建立巡视“双向评价”机制,巡视组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评价,被巡视党组织及干部群众对巡视组开展评价监督。(本报记者 杨大庆 何咏坤 通讯员 陈永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