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传销方式层出不穷,但只要是传销,就万变不离其宗:“我们认定传销第一是入门费,第二是拉人头,第三是团队计酬的模式,这三者必须要同时具备。直销企业往往也是以销售商品计酬,并不是以拉了多少人头来进行计算。”
为打击传销组织,浙江公安联合工商部门高举高打,推动形成了主动发现、精准打击的工作常态。褚伟正表示,这几年浙江省在全国一直都处于中等偏下,形势相对平稳可控。去年浙江省公安厅牵头全省组织猎手2016打击聚集式的传销,短短的三个月时间,全省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了传销骨干头目200余人,遣散了传销参与人员1000余人。(浙江台记者徐锦萍 陈雯洁 杨唯 陈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