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滚动 > 正文

【治国理政新实践 浙江篇】奔小康路上城乡收入落差最小看浙江的均衡发展(5)

2017-08-08 19:11:54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2015年初,浙江又自加压力、拉高标杆,作出重大决策:到2015年底前全面消除家庭人均年收入4600元以下的绝对贫困现象。为此,浙江为每户低收入农户建档立卡,实行“一户一策一干部”的帮扶机制,采取产业帮扶、金融服务、培训就业、异地搬迁、低保兜底、医疗救助等措施,实行精准扶贫,并逐月晒出“销户”进度表,确保一户不落、一个不少。

历史不会忘记这一刻——2015年12月23日,浙江庄严宣告:全面消除家庭人均年收入4600元以下的绝对贫困现象,全省318万“4600元以下”农户全部脱贫,兑现了“不把绝对贫困带入‘十三五’”的承诺,在全国率先高标准完成脱贫攻坚任务。这个标准,比国家2300元贫困线高出一倍;这个时间,更使得浙江提前五年高标准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了基础!

“消除4600”不是终点,而是新的起点。2016年,省委、省政府站在率先高标准完成脱贫任务的新起点上,将补齐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短板作为“十三五”时期必须补齐的“六大短板”之一,并提出了“全面巩固‘消除4600’成果,确保一个都不返贫”的目标。

为此,浙江各地均已建立起完善的扶贫对象数据库,并实现了电子化管理,确保不错户、不漏人,并根据低收入农户不同致贫原因分类施策,开展精准扶贫,一本本“帮扶记录手册”成为贫困群众和结对干部间的紧密桥梁。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