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超50条将入罪,禁止夜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作业,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等的生产……进入6月,一批新的全国或地方性法律法规开始实施。从人民群众身上吸取更多的正能量,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是构建全面小康社会的题中要义,也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内容之一。
推动深化改革的大旗,就要紧紧盯住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注重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让人民群众的生活更加美好,让党政执政理念更加科学理性,让社会环境更加文明和谐。因此,各项改革之策,都要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解决处理好影响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问题,这要作为衡量改革成败的重要标尺。“在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遇到关系复杂、难以权衡的利益问题,要认真想一想群众实际情况究竟怎样?群众到底在期待什么?群众利益如何保障?群众对我们的改革是否满意?”近5年来,在各种场合,习近平总书记都循循善诱、语重心长,向干部们阐释人民至上的改革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人民群众永远是党的智慧和力量的源泉。“求木之长,必固其根。欲流之远,必浚其源”。我们党之所以得到广大人民群众拥护和支持,首先是因为我们党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说话办事,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始终站在人民立场上而不是站在个人、少数人立场上说话办事,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而不是代表某一个人、某一部分人利益,是决定人心向背、事业成败的关键。历史的经验一再表明,把各项决策和工作建立在了解、顺应、符合群众愿望和要求的基础之上,我们的事业就能顺利发展;无视、偏离、违背群众的愿望和要求,我们的事业就会遭受挫折。深化改革也是一样,必须想人民群众所想,急人民群众所急,系人民群众所系,充分发挥和利用好人民群众的智慧,方可在人民群众这片汪洋大海中吸取更多丰富的正能量。因此,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工作的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当作第一任务,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置,把人民群众的愿望作为第一目标,切不可无视民意、违背民意、挫伤民意。
意莫高于爱民,行莫厚于乐民。我们党来自于人民,植根于人民,成长于人民,发展于人民,始终以人民为靠山,党同人民群众犹如鱼水,在任何情况下,都与人民群众同甘共苦,党的全部任务和责任,就是为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奋斗。只有人民群众,才是历史的真正创造者,才是真正的英雄。因此,我们就要充分相信群众、紧紧依靠群众、紧密团结群众,从人民群众中汇聚更加广泛的正能量,并成为涵养整个社会风气的坚定力量,这是党的事业成功的根本保证。而作为党员干部,就要自觉坚持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毫不动摇地相信和依靠群众,始终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人生追求的最高目标,始终心系群众,密切联系群众,真心实意地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如此,方能让人民群众的正能量汇聚成推动社会快速发展的磅礴力量。
多用仰视的眼光看待群众,像海绵吸水一样汇聚力量,不断增强察民情的听力、走基层的脚力,惠民举措将更加精准地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让我们在推进“四个全面”战略中,健步踏上新的伟大征程,一如既往、持之以恒,逢山开路、遇水搭桥,披荆斩棘、砥砺奋进,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坚强意志,以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坚定决心,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不懈努力,贡献出我们的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