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除了用儿子名义收受那块土地外,符史文还收受了150多万元现金。
土地被没收赃款继续追缴
省检一分院认为,符史文在担任文昌国土局副局长、文城镇镇长、铺前镇镇委书记、文昌住建局局长期间,收受吴某宽等16人财物共计180万余元,用于个人开支,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4年,符史文向海南省纪委账户退缴赃款20.7万元。2015年,检察机关发现符史文涉嫌受贿线索,随后对其立案侦查。符史文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其收受吴某宽等人土地及150多万元现金的犯罪事实。
经省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省一中院以受贿罪判处符史文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60万元。其退赃的20.7万元予以没收,非法收受的已经过户到其儿子名下的土地予以没收,拍卖所得款项上缴国库,并对符史文未退赃的133.3万元继续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