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防盗防舍友!2000元被转走!扬州宝应的张大姐一觉醒来,吓了一跳,仅仅一个晚上,自己的网络钱包竟连续被转账15次,“凶手”当天便被识破。据了解,此次犯案只是为了……
工友热心帮绑银行卡
隔天卡内少了2000元
小梅是宝应一工厂的女工,今年还不到20岁。虽然年纪不大,但因为过早步入社会,小梅显得比同龄人要早熟些,也交了一个男朋友。为了方便员工,小梅所在的工厂设有员工宿舍,小梅平时就住在宿舍里。宿舍里有个年纪较长的女工,叫张大姐,平日里看小梅年纪小,对她颇为照顾。
这天,张大姐在宿舍里无意间提起,她看别人都在用手机转账,觉得很方便,便想给自己弄一个。但使用手机转账必须绑定银行卡,张大姐不太会操作这些,有些犯愁。一听这话,小梅立刻站了出来,热心的表示,自己愿意帮张大姐这个忙。张大姐一听,当然满口答应,立刻将手机递给了小梅。于是,小梅便接过手机,帮张大姐绑定了银行卡、设定了支付密码,还教会了张大姐如何使用。学会后,因为白天工作太累,张大姐便早早的躺下休息了。
第二天下班,张大姐在经过工厂门口的ATM机时,忽然想看看自己卡内有多少钱,便上前进行操作,没想到这一查,却吓了一条:卡里的钱竟莫名其妙的少了两千多。自己这些天并未出门购物,钱究竟是去哪里了?张大姐立刻联想到了前一天晚上的事,但此时的她不愿相信小梅会利用自己的信任做出这种事,还是去查询了一下资金流向,却发现钱都是通过手机转账的方式花出去的,且时间是在前一天晚上她入睡之后。小梅帮自己绑定了银行卡,密码也是她设定的,转账的人,很有可能就是她。思前想后,张大姐怀着复杂的心情报了警。
用偷来的钱发红包
只为满足虚荣心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很快便找到了小梅。一开始,小梅矢口否认是自己转了张大姐账户里的钱,但在民警的再三追问下,小梅显得越来越慌乱,回答问题时也是前言不搭后语,最终终于承认,正是她将张大姐卡里的钱转走的。
原来,小梅当时帮张大姐绑定银行卡,确实是出于好心、但在操作过程中,小梅发现,张大姐对自己十分信任,就连支付密码也让她帮忙设置了。再加上张大姐的手机没有开机密码,小梅自己最近经济也比较拮据,便动起了歪心思。一开始,她装作如无其事,将手机还给了张大姐。等确定张大姐入睡后,小梅便悄悄将张大姐的手机偷拿了过来,利用“面对面”转账的方式消费。就这样,从晚上8时30分到凌晨2时,小梅先后15次进行了转账操作,转走了张大姐卡内的2000余元,并删除了转账信息。小梅本以为自己做的这些事神不知鬼不觉,没想到这么快便被发现了。
这么多钱,小梅这一晚上也没出门,究竟用在了哪里了?警方调查之下,有些哭笑不得。原来,这些钱,一部分被她用于购买“虚拟钻石”,剩下的,都被她用来发红包了。
原来,小梅平日里经常用社交软件与朋友聊天。那天晚上,小梅显得特别大方,不仅给闺蜜、男友发了520元的红包,还给男友的朋友也发了666元的红包。不过,她的大方也让收红包的人有些疑惑,都以“红包太大了,不好意思拿”的理由拒收了。这些红包,最后也都退还到了小梅的账户上。
面对民警,小梅后悔不已,她说,自己愿意将从张大姐处拿的钱全数退还,做这些事也是因为虚荣而一时糊涂,希望张大姐能原谅自己。虽然她已如数将钱退还给了张大姐,但她的做法,已经涉嫌盗窃,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相关法律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警方提醒:警惕以手机转账、发红包方式盗窃
随着网上支付的普及,各地陆续出现了不少以手机转账、发红包方式盗窃他人账户钱款的案例。而这些案例大多是熟人作案、且犯罪多为临时起意,被害人的防范意识有待加强。
因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为了安全,最好给自己的手机设置锁屏密码。在将手机银行卡和社交软件进行绑定时更要谨慎,不要冒然请别人代操作,一定要设置支付密码,且不要透露给他人。一旦手机被盗或丢失,应及时打电话给社交软件客服,冻结账号,同时冻结绑定的各银行卡的账号,并对自己的手机号码进行补卡,以确保资金账户安全。
多知道些
◆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社交账号和密码,不要给别有用心的人可乘之机。
◆此外,社交账号密码的设置最好包含数字、字母以及符号,且超过8位以上才好;
◆尽量不使用社交账号的自动登录,每次手动输入密码;
◆一定要开启密码支付验证功能,在网上交易或者发放红包时,需通过输入密码实现支付;
◆转账一定要电话核实,警惕社交账号“僵尸好友”;
◆一旦手机、卡证等一起丢失时,应在挂失卡证后,及时将银行卡与社交账号解除绑定。
熟人犯案屡见不鲜,大家务必提高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