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乐颂》里樊胜美一家在围脖组团出道了。
这家重男轻女,吸女儿血贴补儿子的奇葩,在围脖上也是戏感十足,樊妈置顶的围脖简直自带音效。
樊爸的简介自称「一个能打字的植物人」。
嫂子和哥哥的简介就更厚脸皮。
这些网友自发注册的角色cosplay账号每天的日常就是把剧中人物的极品发挥到极致。
被剧中的奇葩樊家人气到想打人的观众终于有了发泄的地方。
围脖上的樊家奇葩看着可乐,但现实中真正摊上这种原生家庭,不仅一生要深受其害,甚至连死后都不得安宁,比如梅艳芳。
芳华绝代的梅姑过身之后,新闻中她的名字一出现多是和「母亲」、「遗产官司」绑定。
最近,梅艳芳母亲覃美金又登上了新闻,哭诉二度破产后穷到在路边捡菜吃。
而这已经不是梅艳芳母亲第一次哭穷了。
梅姑03年去世,十几年来,梅母一直在和管理梅姑遗产的信托公司打官司,和媒体公众卖惨,试图拿回梅姑所有遗产。
梅姑留下的遗产包括在香港、伦敦及东京多个房地产。
去世时梅艳芳的房产约值3500万港币,十几年来房价飙升,目前已升值至逾1亿港币。
而梅姑辞世时对遗产做出的分配是这样的
(梅艳芳母亲覃美金每月获7万元生活费;170万元给4名外甥侄女做读书基金;好友刘培基获赠两幢物业;余下财产在梅艳芳妈妈百年后捐给佛学会。)
看到这样的遗产分配,梅母当时就炸了——梅艳芳的遗产分配,给自己的是「月俸」不说,而且竟没有留一分钱给哥哥!
完全无法理解的梅母和大哥梅启明以「梅艳芳是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签订遗嘱」为由,将遗嘱执行人、主诊医师、遗产受益人一并告上法院,质疑三方串通欺骗梅艳芳立下遗嘱窃取其遗产。
而这纸诉状递交的时候,梅艳芳才刚去世四天。
这个毫无事实依据的指控,自然没有得到法庭的支持。
然而被驳回后,梅母却一直坚持上诉,后来法院改判每月支付她的生活费涨到12万。
即使每月生活费可能是普通人一年的工资,梅母还是抱怨钱不够花——有媒体称梅母嗜赌如命、挥霍无度,大哥梅启明也顿顿鲍鱼,不过梅母都一一否认。
先不论母子俩的生活是否奢华,多次争产上诉累积的律师费、支付遗产管理人的管理费、再加上梅母自己和儿子的医药费,梅母的确有理由说自己「入不敷出」。
她对媒体诉苦,觉得不管自己对女儿好不好,女儿的钱都该归她:
外界说梅妈有十几万生活费什么都够了,他们不知我打了十年官司,要付诉讼费,又要付医药费,有些人说家里人对阿梅不好,你们管我怎么对她,就算真的不好,跟外人也无关,养儿育女我花她的钱是应该的。
还在庭上多次爆粗:「我怎么冷静?勒紧裤腰带过活,我90几岁的人,这条老命,还怕什么,同你一起死!」
甚至拖鞋砸向遗产执行人的代表律师。
因此即使「穷到在路边捡菜吃」,母子二人还是没有放弃争产,直到11年终审败诉,收到终审判决书,梅母还在中环拉横幅抗议。
儿子梅启明则打算申请在铜锣湾时代广场或崇光百货的行人专用区摆摊卖艺,并以「麻包袋充乞衣装」,由梅妈在街头主唱「万恶淫为首」的名曲,他就在旁打锣、弹吉他伴奏……
这对争产母子自然也没有放过梅艳芳曾经的圈内好友,刘德华是被碰瓷最多的一个。
梅启明大爆妹妹喜欢刘德华,而刘德华对不起她。他多次写信给刘德华,梅母还到刘德华府上「拜访」过(去干什么不言而喻)。
2012 年,梅妈被法庭颁令破产,连续七个月没有领到生活费,靠梅姑的粉丝资助过活。
这时候梅姑的遗产资金已经不足,管理梅姑遗产的信托公司为了支付梅母的生活费,2013 年以人民币 1.27 亿出售阿梅位于南区寿山村道的故居,而这之前,阿梅的珠宝和一些海外资产也被卖出以填补资金。
梅姑故居里的遗物一部分被拍卖,阿梅歌迷会与曾志伟、张学友、张敬轩等花费500万港币努力投得阿梅约67个奖座。
但剩下的约3000件遗物,都被放到网上拍卖,甚至包括内衣。
梅艳芳的徒弟谭耀文就直斥「即使卖到100亿也是一种侮辱」。
没有卖出的遗物被运往垃圾场丢弃。
没有人能想到舞台上绝代风华的梅艳芳,过世之后粉丝只能去垃圾堆里「抢救」她的遗物。
梅艳芳的遗物被如此对待,而梅妈愤怒的点居然是——不管卖了多少钱,她也只能拿到12万。
另外一边,梅启明偷偷以千元贱卖梅姑生前收藏的邓丽君绝版黑胶唱片,也被狗仔逮了个正着。
梅艳芳当年为什么宁愿把遗产交给信托基金?
任汇丰国际信托的主管提及,梅艳芳担心一旦把遗产一次交给梅母而不作任何安排,会很快便会被败光﹕「唔想阿妈好快就一毫子都无,要做乞儿!」
而这与梅艳芳的生前好友陈法蓉所说也不谋而合。
每月支付梅母数万生活费,足以保证她的日常生活,梅姑的设想是好的,却没想到梅母一定要争得全部遗产。
梅妈每年大约花费400万元,她有生之年用尽遗产机会微小,之所以争夺遗产,就是和樊胜美父母异曲同工的「女儿就是赚钱工具,赚的钱都是我和儿子的」思想在作祟。
从小梅艳芳就生活在极度重男轻女的环境下,父亲早逝,母亲经营一家歌舞厅,她5岁就开始登台演出贴补家用。
她和姐姐梅爱芳上到中学便辍学赚钱供哥哥们读书,因此梅艳芳特别羡慕读书人,还设立教育基金资助外甥侄女上大学。
后来梅艳芳出道走红,梅母和哥哥就开始了「吸血」生涯。
《欢乐颂》里樊胜美的妈妈要女儿给哥哥买房子,而梅母不仅要梅艳芳买物业给她养老,还索要高额生活费,能养活三个家庭的生活费大半被贴补给了儿子。
梅启明向妹妹索要200万做生意,但仅一年就因为经营不善破产,还欠下了不少债务,这个烂摊子又是梅艳芳出面收拾的。
梅艳芳对朋友仗义,对家人自然也不计较,只是当她听说梅启明实际损失的金额不到向她索要的十分之一时,还是被家人的欺骗伤透了心。
梅艳芳不再愿意填大哥这个无底洞之后,梅启明就不断怂恿梅母去找妹妹「谈生意」,母女俩为此争吵了无数次,到后来梅艳芳除了每个月按时给梅母零用钱外,再也不愿意和她见面。
而梅启明生意失败后也不愿找工作,专注啃妹至今。
曾有媒体问梅启明为何不找工作,却被他反呛:「你请我啊。」对于妹妹他也没有半点歉疚:「我没有对不起阿梅,是她欠我太多!」
变卖梅姑故居后,梅母每月能拿到3万生活费,她嚷嚷着辛苦,被法官当场打脸。
然而法庭上哭哭啼啼花式卖惨的梅妈,多次被拍到休庭时神采奕奕地出入高级餐厅,被问到没钱为何能买贵价海味时,她的回答是——
「不吃哪有命打官司。」
如今梅母已经94岁高龄,被再次颁令破产,梅启明也病痛缠身,梅姑去世时的安排已经竭尽全力照顾家人,却不想母亲和哥哥沦落至今——
梅母一次次上诉也许不仅仅是因为一个贪字,更是因为在她的观念还停留在封建时期——
女儿的一切都应是家族私有,她没有结婚,财产理应奉献给原生家庭,奉献给家族传宗接代最重要的儿子,而设立信托基金甚至每年要支付管理费这点,她更是无法理解,认为绝对是外人为了骗女儿的钱设下的「圈套」。
无论是樊胜美父母,还是梅母和梅家大哥,他们早已形成自己的一套歪理逻辑,吸干女儿的骨血,还理直气壮。
大清早亡了,但你或许永远叫不醒他们。
【娱姬·心经】
为人父母,也许不光需要考试,还需要定期质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