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对戴学民的追逃工作布局较早,但长期以来进展并不顺利。江苏省追逃办相关负责人介绍道,“戴学民本人受教育程度较高,工作经历丰富,有较强的海外生存能力。而且追逃追赃工作中往往是那些外逃时间短、在国外立根未稳的比较容易追。随着时间推移,追逃的难度随之增加,所以长期以来追逃工作进展缓慢。”
事情的转机发生在2015年。当年3月,“天网”行动拉开序幕。按照中央追逃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江苏省市两级专门设立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对戴学民等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外逃案件予以重点推进。江苏省追逃办牵头搭建协作平台,建立“绿色通道”,对追逃追赃工作事项由相应单位联络员负责协调,减少中间环节,快速办理。
4月22日,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集中公布“百名红通人员”名单,戴学民名列第90位。江苏省纪委、省追逃办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对名单中该省7名外逃人员的追缉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开展了大量的境内基础性调查工作。
4月23日,上海市发现一名持外国护照、名为“DAIGEOFFREY”的英国籍男子与戴学民高度重合。这一重要线索浮出水面后,江苏省追逃办快速反应,连夜召集公安和检察机关召开紧急会议,部署对戴学民的缉捕工作,并抽调精干力量,连夜赶赴上海。
在中央追逃办协调下,上海、江苏、安徽等省市追逃办和公安、检察机关密切配合,组织现场警力通过实地摸排,获取了戴学民常住地户主及居住人员的登记姓名、护照号码等信息,并展开蹲守;同时,对现场反馈的居住人信息进行充分了解,经过几十个小时的艰苦努力,侦查人员作出判断,戴学民应该就藏匿于安徽境内!找到关键线索后,追逃猎手迅速“撒网”,在安徽合肥将其缉拿归案,戴学民也成为被收入“天网”的“百名红通”第一人。
落入“天网”后,戴学民的情绪显得格外平静,他说,对于这一天的到来,早已心中有数。在忏悔录里,他这样写道,“我也有回国过完下半生的梦想,所以决心回来,不管结果怎样,我也必须回来。”的确,对于每一个仍在外逃的嫌疑人而言,他们终难逃脱法律的制裁。
2016年7月12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戴学民有期徒刑6年。一审后,戴学民不服判决,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6年12月30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