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年过节都不找我,联系他们全部都转接电话。”
陈遂明是家中独子,其母以前会来照顾甘比三姐妹。
“上一次见甘比,是去年我妈妈去世的时候,甘比给了我150万,叫我帮她处理身后事。其实都不叫见,当时和甘比都没有几个眼神接触。”
虽然三个女儿都有留下守夜,但他认为女儿们理应坐在亲属的位置上,对此他明显耿耿于怀。
回想当初家庭破裂的原因,陈遂明说:“其实都是小事,是我赶女儿走,最后连老婆也一起走了。”
“我在家,小女儿会说我拦着她读书,甘比又会因为家里有东西烂了对我发火,我说他读这么书都没用!就生气赶她们走。”
“我和甘比妈以前一起在新蒲岗的电子厂做工人,16岁开始谈恋爱。”
两个人20岁结婚,起初在慈云山与陈遂明的家人同住,后在显径邨住公屋。
甘比妈手上持有两套房,2001年,她以15.6万元,在显径邨购入一个高层楼房。
期间向汇丰银行按揭,连利息每月还款大约1100元,还款期为20年,目前由甘比妈让给陈遂明居住。
“我不埋怨她们,我也为甘比感到自豪,有本事做了女首富,我不会管她们要钱,做不出来。”
陈遂明做过运输工人,麻将馆管理员,酒楼服务员,目前生活极为贫穷:“有时穷到连烟钱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