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人才激励机制
为高层次及紧缺人才开通职称“绿色通道”
开辟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审和聘任“绿色通道”。有突出贡献人才可不受学历、资历、论文等限制,直接审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对回国工作、符合条件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其国外专业工作经历、学术或专业技术贡献可作为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支持机制
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可保留单位待遇
建立市场化的创新成果利益分配机制。转移转化科技成果所获得的收入不上缴国库,全部留归单位,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支持科研人员离岗创业。保障离岗创新创业科技人员离岗期间在原单位保留人事关系、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保承续等方面的权利。
鼓励科研人员在岗创业。允许高校教师从事多点教学获得合法收入。
健全人才向一线流动机制
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自由落户
对艰苦边远地区和县以下事业单位招聘,适当放宽学历、专业和年龄条件,降低准入门槛,允许部分职位面向本市、县(市、区)户籍人员定向招考。
对条件艰苦偏远乡镇基层一线人才进一步倾斜,帮助解决住房、就医、子女教育、配偶就业等问题,放宽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
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或就业的人才,实行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并享受免费的人事代理服务。
优化人才服务保障机制
高层次人才子女读书可自主择校
解决人才后顾之忧,加强人才公寓建设,优先解决引进人才的过渡性住房问题。支持用人单位通过提供房贷贴息、房租补贴等形式解决人才住房困难。完善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待遇,在全省三级甲等医院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体检、就医等优质服务。支持人才购买相关商业医疗保险。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提供便利,经认定为优秀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学校不受户籍限制,自主择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