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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加核污染风险足见自私和傲慢(钟声)(2)

日本政府及东京电力公司曾经做出得不到相关方理解不会启动核污染水排海的承诺,但却一步步背离承诺。日方的言行,已经耗尽其国内民众和邻国等利益攸关方的耐心。太平洋岛国论坛秘书长普那表示,日本政府承诺在处置核污染水方面和太平洋岛国保持沟通,并提供所有独立的、可核实的科学证据,但令人遗憾的是日本政府没有合作,他们打算做的事情与之前的承诺背道而驰。太平洋岛国提出,关于日本核污染水排海计划的国际协商不应局限于国际原子能机构,也应通过《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伦敦倾废公约》等平台开展磋商。这一诉求值得国际社会高度重视。

尽管日方迫于国内外压力请求国际原子能机构开展审查评估,但并没有体现出对机构的尊重。日方早已预设核污染水排海结果,其排海计划一直走在机构审查评估的前面。去年7月日方正式批准核污染水排海方案,是在机构技术工作组仍在开展审查评估的情况下悍然做出的决定;今年1月,日方又在机构技术工作组赴日考察评估前夕高调宣布将于今年春夏季启动排海。日方还对机构审查评估的授权范围进行了苛刻限制,导致机构发布的日本福岛核污染水处置综合评估报告结论存在局限性和片面性。这种我行我素的举动让世界看清:日方只顾按单方面计划推进排海,根本不尊重机构及技术工作组的权威。

日方在核污染水处置问题上不但不遵循善意协商原则,还倒打一耙,宣称中方一再拒绝日方提议两国开展基于科学的专家对话。这说明,日方根本没有反思强推核污染水排海的错误决策。日方应该扪心自问:在其预设排海结果的前提下,对话协商有何意义?如果日方真有协商的诚意,就应该宣布暂停启动排海,允许邻国等利益攸关方对核污染水进行独立采样分析,同意探讨除排海以外所有可能的处置方案。

在核污染水处置问题上,日方应正视国际社会的合理关切,本着对全球海洋环境和公众健康负责任的态度,同包括周边邻国在内的利益攸关方开展充分、有意义的协商。日方继续强推核污染水排海,只会激起更强烈的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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