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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加核污染风险足见自私和傲慢(钟声)

在核污染水处置问题上,日方应正视国际社会的合理关切,本着对全球海洋环境和公众健康负责任的态度,同包括周边邻国在内的利益攸关方开展充分、有意义的协商。日方继续强推核污染水排海,只会激起更强烈的反对

日本福岛核污染水达130多万吨,含有60多种放射性核素,排海时间将长达30年甚至更久。核污染水一旦入海,所包含的放射性核素将传播至海洋的每一个角落。很显然,福岛核污染水处置问题关乎全球海洋环境和公众健康,绝不是日本一家的私事。在所有利益攸关方和国际社会关切得到妥善解决之前,日方不应启动核污染水排海。然而,日方过去两年多来一意孤行,单方面强推核污染水排海,试图将不可预测的风险强加给国际社会,将其自私和傲慢表现得淋漓尽致。

日本福岛核污染水排海理应充分征求包括邻国在内的利益攸关方意见。《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明确规定,各国一旦获知海洋环境有遭受污染的迫切风险,应立即通知其他国家和主管国际组织,尽可能合作以消除污染影响并防止或尽量减少损害。作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方和污染海洋环境的责任方,日方应与周边国家和国际社会进行不预设前提的协商,与各方合作探讨稳妥安全的核污染水处理方案。任何强推核污染水排海计划的行径,都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原则背道而驰。

日方不但没有同国际社会特别是利益攸关方充分协商,还冒天下之大不韪强推核污染水排海计划。日本政府2021年4月单方面宣布要将福岛核污染水排海,2022年7月又不顾国际社会特别是邻国等利益攸关方强烈反对正式批准排海方案,加速推进排海工程建设等准备工作。今年3月,日方公然宣称今年春夏季将福岛核污染水排放入海“无法推迟”;今年6月,日本政府不顾各方强烈反对,试运行核污染水排海设施,朝着单方面强行向海洋排放核污染水又迈进了一步;今年7月,日方一再声称“福岛核污染水将在今年夏季启动排放,这一计划没有改变”。日本政府两年多来的言行充分表明,日方一直在要求国际社会接受其预设的排海结果,毫无协商的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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