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方支持发展现有和新设促进相互贸易的有效机制,愿研究就经贸问题建立统一的信息系统的可能性。
各方指出,中国和中亚五国为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的消极影响作出了富有成效的努力。
各方强调,有必要优化口岸功能,扩大各国间贸易规模。
中方愿继续支持地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探讨实施联合项目。
各方认为,在“一带一路”倡议与包括“复兴丝绸之路”战略在内的中亚国家发展战略对接框架内,中国同中亚国家深化合作至关重要。
三、交通物流合作
各方同意研究建立中国与中亚国家发展互联互通协调理事会问题的可能性,旨在保障货物无障碍流通,发展跨区域物流网络,实施交通基础设施项目。
各方认为,有必要视疫情形势发展采取措施,逐步恢复常态化互发签证,为人员往来提供便利;逐步有序恢复客运航班,加强货物运输和游客往来;组织货物多式联运,为中国与中亚邻国建立人畅其行的“快捷通道”和物畅其流的“绿色通道”,保障人员和货物的稳定流动。
各方注意到落实好2021年7月29日联大关于“加强所有运输方式间的联系,确保新冠疫情期间和疫后稳定可靠的国际运输,促进可持续发展决议”的重要意义。
各方强调加强中国同中亚国家互联互通合作的重要意义,通过《关于深化“中国+中亚五国”互联互通合作的倡议》。
各方指出制定系统性方案保障货物自由流通、发展跨地区物流网络的重要性,包括充分挖掘国际运输线路“兰州-喀什-伊尔克什坦-奥什-安集延-塔什干-马雷”、“喀什-杜尚别-铁尔梅兹”以及跨里海国际运输通道潜力。
各方认为,有必要进一步发展和深化交通物流合作,开展跨境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化改造的互利合作。各方注意到实施中国-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铁路项目的意义,包括开展项目可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