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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16州状告白宫 “造墙”博弈再升级(2)

2019-02-19 19:38:00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深度分析】

围绕“国家紧急状态”所引发的争议,目前三个焦点值得观察。

焦点一,法律争议大,官司结果变数也大。美国联邦法院分为地区、上诉和最高法院三级。加州等16州选择提起诉讼的地区法院其法官政治立场或偏自由派,导致裁决或不利于白宫;但如果官司能打到最高法院,大法官中保守派占多数,或对白宫有利。特朗普本人15日宣布“国家紧急状态”时也不讳言,他认为此举可能触发法律诉讼,但希望白宫能最后在最高法院赢得官司。

焦点二,官司会否影响“造墙”?美国法律对“国家紧急状态”的必要条件等内容欠缺充分、明确阐释,在美国打官司动辄旷日持久。因此,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是否下令暂停紧急状态令,将决定特朗普政府能否一边打官司一边推动“造墙”。

焦点三,博弈升级。除了法律诉讼,白宫恐将多线“作战”。由民主党控制的国会众议院已宣布就特朗普宣布“国家紧急状态”启动调查,并酝酿通过决议叫停紧急状态令。当然,决议还需要共和党占多数的国会参议院通过。而且,即便参众两院均通过这类决议,特朗普也可能动用否决权。两院若要再通过相关决议,则会面临抬高的门槛。

【即时评论】

美国联邦政府“停摆”风波刚要平息,白宫再次出人意料地“强行突破”,恐将激起更广泛、更复杂甚至更长期的博弈。

今后两年,顾忌少了、对立多了的美国政治权力圈可能涌现更多“紧急状态”,给正在民粹主义抬头、政治分化加剧等现况中纠结的美国带来更多“紧急状态”。

【背景链接】

1976年,美国国会通过《国家紧急状态法》,正式赋予总统宣布紧急状态的权力。总统要受一定约束,包括必须向国会解释宣布紧急状态的法律依据等。

紧急状态通常持续一年,总统有权无限期延长,需要提前90天宣布。国会可以每6个月讨论是否通过决议终止紧急状态。

据纽约大学法学院布伦南司法研究中心统计,从1978年到2018年,历任总统共宣布58次紧急状态,其中31次迄今仍有效。时间最长的紧急状态由时任总统卡特在1979年美国驻伊朗大使馆人质事件后宣布,内容包括冻结伊朗政府在美资产。克林顿任内宣布9次紧急状态,小布什13次,奥巴马12次,特朗普就职至今4次。(记者:刘阳、孙丁、沈敏、吴晓凌,编辑:胡若愚、孙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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