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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赋予禁化武组织技秘处追责权充分暴露西方国家的短视——访中国外交部军控司司长傅聪

2018-11-24 22:02:00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新华社海牙11月24日电 专访:赋予禁化武组织技秘处追责权充分暴露西方国家的短视——访中国外交部军控司司长傅聪

新华社记者刘芳

正在荷兰海牙出席《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公约》)第二十三届缔约国大会及第四次审议大会的中国外交部军控司司长傅聪日前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西方国家不惜歪曲甚至直接违反《公约》相关规定,强行通过赋予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禁化武组织)技术秘书处(技秘处)确认叙利亚化武使用责任方职权的决定,充分暴露其对国际规则“合则用,不合则弃”的实用主义。这种短视行为可能损害甚至削弱整个国际军控体系。中方将继续施加必要影响,最大限度减少西方国家这一短视行为造成的损害。

近年来,化武使用追责成为国际社会关注议题。就叙利亚境内使用化武事件,联合国安理会2015年曾授权设立禁化武组织-联合国联合调查机制。2017年10月,联合调查机制得出结论,认为叙政府军当年4月在伊德利卜省南部小镇的空袭事件中使用化武。叙政府否认指控。俄罗斯认为报告缺乏证据,“无法让人信服”。2017年11月,俄罗斯在安理会表决中否决延长联合调查机制的任务期限。今年6月,《公约》缔约国特别会议表决通过英国提案,赋予禁化武组织技秘处确认叙利亚化武使用责任方的职权,引发激烈争议。

傅聪说,中方反对西方国家强行通过这一决定,不是反对调查叙利亚境内使用化武事件。“恰恰相反,中方坚决反对任何国家、任何组织、任何个人在任何情况下、出于任何目的使用化武,一贯主张通过全面、客观、公正的调查,得出经得起历史和事实检验的结论。中方反对的是,西方国家将化武使用追责权赋予禁化武组织技秘处。”

傅聪指出,各方对禁化武组织-联合国联合调查组的调查方式方法存在不同看法,由于存在未赴现场调查、有选择地采信二手信息、证据链极不完整等问题,调查组得出的结论自然得不到国际社会普遍认可。“西方国家在安理会没有得逞,所以他们要把追责权移交到禁化武组织技秘处。”

据傅聪介绍,根据《公约》现有机制,确认化武使用者的权力属于禁化武组织决策机构,不属于技秘处。这是缔约国在《公约》谈判时达成的共识,也恰恰是西方国家当年最坚持的主张。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于1997年正式生效,现有193个缔约国。禁化武组织是《公约》常设履约机构。由主权国家组成的缔约国大会是禁化武组织最高决策机构,该组织技秘处只负责向决策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傅聪强调,化武使用追责的重要判断必须由主权国家作出裁决。由国际职员组成的技术部门无权作出政治性判断,这也是许多国际公约的基本原则。

傅聪说:“为实现干预叙利亚局势、干预中东局势的目的,西方国家不惜歪曲甚至直接违反《公约》规定,强行通过由技秘处追责的决定。这再次充分暴露了西方国家对国际法‘合则用,不合则弃’的实用主义态度,它们表面上强调‘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实际上做的却是为实现自己的短期目标不惜违反国际规则。”

关于西方国家强行推动表决通过此一决定的做法,傅聪指出,“《公约》不禁止投票。但是,追责权这种涉及重大安全利益、直接关系到战争与和平的问题,不是少数服从多数的问题,更不应该是多数服从少数的问题。如果少数成员国以强行投票的方式,把自己的决定强加给大部分成员国,就是在损害这些国家的安全。”

傅聪表示,技秘处追责权决定既已通过,禁化武组织所有成员国都要面对其后果。中方将继续施加影响,指出此决定的不合理性和潜在风险,让国际社会进一步认识到西方强行推进做法的危险所在,并将密切跟踪技秘处“追责小组”的组成和运作方式,继续发挥建设性作用,最大限度减少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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