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网7月17日电 据韩媒NEWS1报道,韩国法院17日表示,允许对朴槿惠国情院受贿案和违反选举法案一审宣判进行电视直播,理由是“综合考虑公众利益等方面”。据悉,这两起案件的合并宣判将于当地时间20日下午2点举行。
不过,为了维持秩序,法院将自设4台摄像机进行直播,而不允许媒体拍摄。
早前,韩国法院曾允许对朴槿惠4月6日的“亲信干政门”案一审宣判进行直播,尽管朴槿惠本人向法院递交亲笔信,明确表示不愿被直播。在那次宣判中,朴槿惠获刑24年。
然而,三星太子李在镕和崔顺实的一审判决,均没有进行电视直播。
去年8月25日,李在镕案一审宣判,法院不允许电视台对宣判实况进行直播,还禁止媒体在法庭内的一切拍摄行为。理由是,进行直播给被告人造成的损失,远远大于直播带来的公共利益。
今年2月13日,崔顺实案一审宣判,法院尊重被告人的意见,同样没有允许电视直播。(海外网/刘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