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观美方,多年来,美国政府、行业机构和大企业一直高度协同,不乏联合阻止、打压包括中国在内的外国技术创新的先例。中国不存在通过美国罗列的所谓15项“手段”,要求强制技术转让的情况。《国务院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第十四条“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指出:“严格履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外商投资过程中技术合作的条件由投资各方议定,各级人民政府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强制技术转让。”美方的指责,违背了正常的商业逻辑、市场规律和契约精神,脱离了实际情况、国际规则体系和一般认知理念。美方的真正目的,只不过想借着强制技术转让的外衣或掩护,打压中国的科技创新与进步,阻碍中国在全球价值链的攀升,保持其在核心技术领域中的超级垄断地位和绝对单边优势,并打开中国的市场准入大门,摆脱中国各项监管制度的约束,维护代表美国“明天”的技术产业在全球的统治地位。
无端指责改变不了事实。美方的报告罔顾市场规律、通行做法、制度目标,让世界看到了美方将本应促进技术传播与合作的知识产权用作实施保护主义大棒的真实面目。对中国而言,无论美国如何歪曲事实,最重要的是坚定不移地走好自己的路,按照既定节奏,坚定推进改革开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尊重企业家精神,为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和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