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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中巴经济走廊,外媒又炒作中国介入印巴水资源战

2017-05-23 08:25:10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从“挑刺”中巴经济走廊、到拒绝参加“一带一路”国际合作论坛,印度又将抗议矛头指向中国与巴基斯坦在“一带一路”峰会期间签署的、涉及印度河流域的水电站项目。

据环球网稍早前称,中巴斥资在印度河流域修建水库,令印度非常不安。5月13日,中巴两国在“一带一路”峰会前签署水利合作备忘录,涉及印度河流域的5个水库项目,项目总额达500亿美元,电站建成后将释放该区域约4万兆瓦的水电潜能。其中迪阿莫-巴沙大坝(Diamer-Bhasha Dam)是重中之重,金额达120亿美元(约合827.9亿元人民币),预计9年完工,目前已在进行水文地质方面的可行性研究。

迪阿莫-巴沙大坝位于巴控克什米尔地区“吉尔吉特-巴尔蒂斯坦”(Gilgit-Baltistan),但印度却声称该区属印控克什米尔地区“查谟-克什米尔邦”(Jammu and Kashmir),指控巴基斯坦非法占领,并要求中方善意回应

关于克什米尔主权争议问题,中方不断强调并重申,克什米尔问题是印巴之间的问题,希望印巴双方通过对话谈判解决;中巴经济走廊建设与领土主权争议无关,中巴经济走廊建设不影响中方在克什米尔问题上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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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总理谢里夫与李克强会见后,共同见证双方签署经济技术等领域合作文件

近日,印媒刊文炒作中巴水利合作项目影响印度水资源安全,表达对这两座水电站的担忧;顾虑主要集中在生态环境影响、居民生活影响以及克什米尔地区的局势等方面。还有外媒则“幸灾乐祸”地分析称,印度对巴基斯坦在克什米尔地区修建水电站的抗议并非单纯针对“一带一路”,其背后是印巴水资源控制权之争,而中国或将不可避免地被拖入其中。

至于外媒炒作的中印用水协议问题,中国外交部也早就公开声明,2013年中印签署《关于加强跨境河流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以来,双方通过专家级会议机制保持着良好沟通。印方也曾感谢中国向印度提供汛期水文资料和在应急事件处置方面提供协助。

印度河在巴基斯坦境内支流——拉维河

截图来自印度邮报

印媒恶意炒作中巴水利合作项目

据印度媒体第一邮报(First Post)5月18日刊文称,由于中国的大坝建设热潮,印度担忧水资源安全问题是合理的,应该采取相应行动。文章称,中巴签署的水利合作备忘录包括在印度河上游、巴控克什米尔境内修建迪阿莫—巴沙(Diamer-Bhasha)和邦基(Bunji)两座水电站。印度声称该地区为印度主权所有,并称这一行为向印度敲响新的警钟。早在2015年,中国在巴控克什米尔地区开始修建一座1100兆瓦的水电站——科哈拉(Kohala)水电站时,印度曾表达过类似的担忧和抗议。

据悉,巴沙大坝高272米,装机容量为4500兆瓦,建成后将是世界上最高的碾压混凝土重力坝。邦基大坝高190米,装机容量为7100兆瓦。这两座超大型水电站预计总成本为270亿美元,被视为“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巴经济走廊的延伸项目。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将对这个项目出资500亿美元。

第一邮报文章称,上周六(20日)印度公开反对中巴水利合作谅解备忘录,认为这个庞大项目会使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并再次拿中巴经济走廊说事。

文章引述印度社会活动人士的话称,尽管中国工程师在建造巨型水坝方面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但这些水利项目对环境影响并没有被放在公开场合讨论。印度环保活动者Himanshu Thakkar指出,巨型大坝将改变这个地区的微型气候。他认为,水坝建设将大规模砍伐森林,疏散成千上万家庭,环保人士正在研究印度离水坝泛滥区有多近,何况中国正在推进的大坝项目是在领土争议地区。

贾瓦哈拉尔尼赫鲁大学(Jawaharlal Nehru University)名誉教授Vikram Soni则表示,中国工程师选择在这个特殊地区建造水电站是因为印度河有46%来自雪水融化,常年流经高山地区,水流速度极快;中国缺乏能源,已与巴基斯坦达成协议,这两座大坝所产生的电力将提供给自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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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阿莫-巴沙大坝位置示意图

文章还称,印度曾多次对中国在雅鲁藏布江上的水利工程表示忧虑和不满,例如2015年投入使用的藏木水电站,包括另外三座正在建设中的大坝,大古(dagu)、加查(jiacha)和介绪(jeixv)。

印度水利部部长Uma Bharti表示,对中国的这些水利工程项目持保留意见,她认为这会印度和孟加拉带来影响。一个跨部门成立的专家小组则对这些建造在离中印边境500公里的大坝建设表示不乐观。

当印度声明用印巴印度河水条例维权时,中国公布将在夏布曲河上建造投资7.4亿美元的大坝计划。

印巴水资源之争

据美媒22日称分析,印度对巴基斯坦在克什米尔地区修建水电站的抗议并非单纯针对“一带一路”项目,其背后是长达几十年的印巴水资源控制权之争,而近来的情况显示,中国将会不可避免地被拖入这场“战争”当中。

印度河发源于中国境内的冈底斯山西麓,流经印度,经巴基斯坦后注入阿拉伯海(支流覆盖部分阿富汗)。根据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的数据,印度河流域面积总共覆盖112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巴基斯坦占47%,印度占39%,中国占8%,阿富汗占6%。所以,有关印度河水资源使用的争议,主要是在印度和巴基斯坦之间展开的。

1947年印巴分治时,印度曾一度切断供应下游巴基斯坦旁遮普省运河水源,造成巴基斯坦农业受损,居民生活受到威胁。1949年印巴战争后,双方在克什米尔的分界线基本上按照实际控制线而固定了下来,印度河下游的广大流域都划归巴基斯坦,而上游的主干道和主要支流都在印控克什米尔境内。

两国为水资源归属问题不断争吵,巴基斯坦意识到,印度可以随时切断上游水流或人工修改河道,从而造成巴基斯坦的水资源短缺。面对这一国家战略性问题,巴基斯坦曾一度寻求上诉国际仲裁机构,但印度以“双边问题应由双边谈判”为由拒绝。

经过十几年的争论,在世界银行等国际机构的帮助下,印巴两国终于在1960年签署了《印度河用水条约》(Indus Waters Treaty),条约就印度河水资源使用、水利开发、争端解决机制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其主要内容就是规范了在印度河干流和上游五条主要支流(共六条)中,西部三条河流归巴基斯坦使用,东部三条归印度。

争端升级:印度威胁巴基斯坦断流

自《印度河用水条约》诞生以来,印巴双方基本遵守条约规定,经历了克什米尔地区大大小小十多次武装冲突和外交冷战,印巴两国都没有将领土争端延伸到破坏水资源共享的程度。

然而,随着经济发展,印度对水的需求量上升,印度政府也渐渐在水利规划等项目中,放松对条约的恪守程度。宏大的灌溉计划使得印度不仅在东部三条河的上游建设了众多水电站,还在西部归属巴基斯坦的支流上建造了电站。尽管印度对外声称,西部支流上的电站是径流式水电站,不影响下游水量,但巴基斯坦一直对此耿耿于怀。

同时,巴基斯坦为了发展国内经济,也希望能够最大限度地开发印度河上游属于自己的水利资源。进入本世纪后,巴基斯坦规划了几座位于印度河上游的水电站项目,均遭到印度以各种借口进行的反对,一些项目由于印度干扰而、未获国际金融机构的融资而搁置。

去年9月,印巴在克什米尔地区争议升级,印度总理莫迪扬言,将考虑通过控制印度河上游水量对巴基斯坦进行报复。印度政府暂停了持续几十年的、由印巴双方共同参与的印度河水资源管委会年会,还威胁要重新审议、甚至废除《印度河用水条约》。

作为回应,巴基斯坦外交事务顾问阿齐兹(Sartaj Aziz)表示,印度如果废除《印度河用水条约》的话,巴基斯坦将会把这种行为看作是一种“战争行为”(Act of War),“或者是对抗巴基斯坦的敌意行为”。对此,有观察人士认为,印巴之间的冲突即将升级为另一种形式的战争 —— 水资源战争(Water War)。

中国在雅鲁藏布江的水利工程

就在印度政府表示要重新审议《印度河用水条约》后不久,中国宣布在西藏境内雅鲁藏布江上游的一条支流——夏布曲上进行暂时断流。中方表示,这是规划已久的拉洛水利枢纽工程的必要步骤,而且夏布曲支流的断流并不影响雅鲁藏布江进入下游国家的水量。但是,印度媒体对此反应强烈,无端质疑中国是在警告印度——不要以截流印度河水的方式来报复巴基斯坦。

雅鲁藏布江经过中国、印度、孟加拉国,三国之间多年来经协商产生了一个水资源分配的对话机制,任何修建水利工程的事情都需要三方协商才能实施。不过,夏布曲是雅鲁藏布江的支流,全长185公里水流都在中国境内,因此在夏布曲上修建水电站不需要与他国协商。

此前,印度曾对中国在雅鲁藏布江干流上修建、于2015年投入使用的藏木水电站表达过“关切”和“担忧”。由于夏布曲的断流工程,中国在雅鲁藏布江支流上还有三座计划中的水电站也在印度国内引起了恐慌。

第一邮报文章中指出,印度的水利专家们敦促印度政府,尽快与雅鲁藏布江流域国家协商一份用水条约,以保障印度东北部地区不受水源枯竭的威胁。印度理工学院环境中心的负责人Chandan Mahanta博士声称,中国建造的大坝性质不明,印度阿萨姆邦对中国计划表示质疑,一旦大坝建成,布拉马普特拉河(中称雅鲁藏布江)将成为季节性河流,印方需要对大坝对河流造成的影响做一次科学调查。据悉,中印有一个共享雅鲁藏布江水的协议,但没有正式条约,印度想要催促中国对此进行双边对话。

事实上,关于中国在雅鲁藏布江建设水利工程一事,中国外交部针对印度的“关切”已明确声明,中方对跨境河流开发利用一贯持负责任态度,实行开发与保护并举的政策,会充分考虑对下游地区的影响。规划中的有关电站不会影响下游地区的防洪及生态。在跨境河流问题上,中方与印方一直保持着沟通与合作。长期以来,中方从中印友好大局和人道主义精神出发,在向印方提供有关河流汛期水文资料和应急事件处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下游的防洪减灾发挥了重要作用。实践证明,中印在水文报汛、应急事件处理方面的合作是有效的,渠道是畅通的。

外交部还强调,2013年中印签署《关于加强跨境河流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以来,双方通过专家级会议机制保持着良好沟通。2014年9月习近平主席访问印度期间双方发表的联合声明中,印方感谢中国向印度提供汛期水文资料和在应急事件处置方面提供协助。双方表示将通过专家级机制,继续开展跨境河流水文报汛、应急事件处置的合作。

(责任编辑:孙鑫鑫 CN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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