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你如果触犯的是联邦层面法律,将有机会获得总统的特赦;但如果你触犯的是各州自己制定的法律,那对不起,就是总统也没辙。
总的来说,美国总统的特赦权非常大,也因此引起过不少争议。
最著名的案例是尼克松因“水门事件”辞职后,原副总统福特接任总统,他上台后立即赦免了尼克松。当时的舆论普遍认为,这个赦免是非正义的。
尼克松(右)和福特。
但在一些法学家看来,总统特赦权为司法偏颇提供了“安全阀”。
美国首都大学法学院教授丹尼尔·科比尔认为,任何法律制度都需要给严厉的刑罚一个安全阀或例外保护,因为任何法律都有可能导致不公正结果。给予总统特赦权,就是认识到人类实施的法律制度不完美。
突击特赦
对于特赦权的使用,比起他的前任们,奥巴马更偏爱减刑。
根据白宫网站信息,加上此次赦免64人、减刑209人,奥巴马任期内一共赦免了212人,给1385人减了刑。
其中,奥巴马签署的减刑令比他之前的12任总统加起来还要多!
此外,外事儿还注意到,仅仅在离任前这一个多月内,奥巴马就“突击”特赦了好几百人。
下面这份表格记录了1987年以来美国历届总统赦免及减刑人数排行版,数据截至去年11月底。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奥巴马当时赦免的人数只有70人,排名倒数第一,但给1023人减刑排到了第二。
对比两项数据可以发现,从去年12月至今的一个多月内,奥巴马总共赦免了142人、给362人减了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