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假售假、哄抬疫情防护用品价格将被严惩
针对疫情防护用品,意见对制假售假、哄抬物价犯罪进行明确:
——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产品、物资,或者生产、销售用于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假药、劣药,符合刑法规定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或者生产、销售劣药罪定罪处罚。
——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囤积居奇,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护目镜、防护服、消毒液等防护用品、药品或者其他涉及民生的物品价格,牟取暴利,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依照刑法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用足用好刑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对意见规定的九类犯罪,一律从严从重追究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万春说,依法严惩生产、销售伪劣医用器材、防护用品以及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犯罪,维护正常经济秩序。
实现对相关犯罪“从猎捕杀害到餐桌”的全链条惩治
购买非法狩猎的野生动物算不算犯罪?意见明确,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为食用或者其他目的而非法购买,符合刑法规定的,以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定罪处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非法狩猎的野生动物而购买,符合刑法规定的,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罚。
“依法严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杨万明说,严格依照刑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严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实现对相关犯罪“从猎捕杀害到餐桌”的全链条惩治。
此外,意见还提出,依法严惩暴力伤医犯罪、诈骗、聚众哄抢犯罪、造谣传谣犯罪、疫情防控失职渎职、贪污挪用犯罪、破坏交通设施犯罪和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等。明确要求,对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有关违法犯罪的,要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量,依法体现从严的政策要求,有力惩治震慑违法犯罪,维护法律权威,维护社会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针对部分地区出现的生活用品价格上涨、紧缺等情况,浙江、山东、甘肃等地多举措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和防疫物品调配。多地对哄抬物价、造假等行为给予处罚和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