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国家公祭日是为了祭奠谁
国家公祭日以“南京大屠杀”定名,但是祭奠对象不仅仅是南京大屠杀死难者。2014年2月27日,中国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明确公祭对象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及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被杀戮的同胞。
国家公祭日设立专家组成员,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馆长朱成山曾表示:“南京大屠杀事件是侵华日军滔天罪行中最典型的一例,但南京不是全部。日本帝国主义染指我国,最早可追溯到1874年侵略台湾,此后一直到1945年宣布投降,日寇在中华大地肆虐,烧杀掳掠,无所不用其极。其间被日军屠杀的都应成为公祭对象。”2014年国家公祭网(http://www.cngongji.cn/)上线,列出了七类遇难对象供海内外网民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化学武器死难者、细菌战死难者、劳工死难者、慰安妇死难者、三光作战死难者、无差别轰炸死难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