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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述评(3)

2016-06-14 11:18:45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实践,不断丰富和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同时也深刻昭示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唯一正确的道路,只要我们始终树立自信、保持定力,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为任何干扰所惑,这条道路就一定会越走越宽广。


充满信心聚力前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步伐更加坚定有力


法者,治之端也。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当然要高度重视法治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法治中国。在这点上,我们不会动摇。”

习近平总书记掷地有声的话语,代表着一个执政党对国情世情更加清醒的判断、对执政规律更加深刻的认知。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

着眼当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亟待补齐“短板”、破障闯关;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一系列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凸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从严治党的任务繁重艰巨……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用法治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制度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总目标,以蹄疾步稳的姿态,推动法治建设进入新的征程。

在新的起点上,法治中国的主线日益清晰--

“全面依法治国涉及很多方面,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有一个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袁曙宏说,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的重大理论创新,既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性质和方向,又突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和总抓手,对全面依法治国具有纲举目张的指导意义。

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和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五大体系”共同构筑起法治体系这一法治建设“骨架”。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徐汉明认为,“五大体系”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法律规范体系是前提和基础,法律实施体系是生命,法治监督体系是关键,法治保障体系是屏障,党内法规体系是核心。

在新的起点上,法治建设的格局清晰成型--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法治领域各项工作协调开展、同频共振。

一批良法、善法密集出台,科学民主立法成果丰硕;法治政府建设路径明晰、开局稳健,促进执法水平持续提升;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司法的公正、权威为更多人所感知;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推动遵法守法日益成为全民共同行动……依法治国各个环节改革创新、攻坚克难。

“系统推进依法治国的布局,深刻揭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规律。”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杨小军说,在一个共产党领导下的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大国,法治建设不可能是局部的,也不可能是单方面的,党、国家、社会在法治建设方面要相互作用、相互促进。

在新的起点上,法治信仰的基石更加牢固--

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多个民生领域得到依法治理,群众合法权益得到更严密的维护和保障,法治观念进一步深入人心;呼格案、陈满案等一批冤错案依法得到纠正,法治力量进一步彰显;一大批基层矛盾纠纷纳入法治轨道并妥善解决,“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围进一步形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全社会厉行法治、诚信守法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增强……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作为治国之重器,只有让法治成为一种“国家信仰”,才能为法治中国提供最坚强的支撑,为社会繁荣发展、国家长治久安带来强大持久的动力。

在新的起点上,法治精神的光芒照亮前路--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考虑。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部署,既是立足于解决我国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矛盾和问题的现实考量,也是着眼于长远的战略谋划。”习近平总书记的论述高瞻远瞩、鼓舞人心、指引方向。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宏伟的目标、光荣的使命,召唤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坚定信心、团结奋斗,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伟大事业中夺取新胜利、书写新辉煌!

(责任编辑:丁勇 CN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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