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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述评(2)

2016-06-14 11:18:45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高举旗帜把牢航向--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加矢志不移

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历史节点,需要中国人民作出回答。

“全会决定有一条贯穿全篇的红线,这就是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讲话指出。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断,向全党全社会释放了明确信号,指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正确航向,统一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认识和行动。”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认为,这具有正本清源、固本培元的重大意义,从根本上保证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始终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坚持党的领导,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始终旗帜高扬--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

“我国在宪法中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说,“必须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决不能削弱党的领导。”

回望来路,执政党依法治国的轨迹清晰可见:党的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十六大提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十七大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十八大报告深刻阐释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要思想;作为中共党史上第一次专门研究法治建设的中央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描绘出全面依法治国的蓝图……

审视当前,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得到更加充分的体现和落实: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统筹依法治国各领域工作,党的主张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一大批党组织、党员干部成为依法治国中的中坚力量和先锋模范……

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在全面依法治国中更加充分彰显--

从实施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破解“民告官”难题,到“阳光信访”深入推进、努力化解信访积案;从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到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从简政放权、为创业创新营造良好氛围,到广泛动员组织人民依法有序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人民权益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靠人民维护。

“在法治国家中,人民不只是守法的主体,还应当成为立法、执法和司法的主体。”中南大学法学院院长陈云良说,“要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使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

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在全面依法治国中更加感召人心--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

“法治是社会主义道德的底线和后盾,凡是法治禁止的,通常也是社会主义道德反对的;凡是法治鼓励的,通常也是社会主义道德支持的。社会主义道德是法治的高线和基础,法治的价值、精神、原则、法理等大多建立在社会主义道德的基础上,法治的诸多制度和规范本身是社会主义道德的制度化和法律化。”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林说。

立足中国实际,更加突出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成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鲜明指向--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从我国实际出发,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既不能罔顾国情、超越阶段,也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习近平总书记告诫全党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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