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9月底起 江西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免费向社会开放
《江西省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10所学校违规补课办法》9月30日起施行
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免费向社会开放
央广网江西频道7月23日消息22日,记者从政府部门获悉,为了加强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和管理,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爱国主义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省出台了《江西省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将于2018年9月30日起施行。
英雄烈士纪念设施要划定保护范围
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是指为缅怀或者纪念近代以来,为了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实现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促进世界和平和人类进步而毕生奋斗、英勇献身的英雄烈士专门修建的纪念堂馆、纪念碑亭、纪念塔祠、纪念塑像、纪念墙廊、烈士陵园、烈士骨灰堂、烈士墓(园)等设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和管理,将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和保护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将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日常保护管理和修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对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的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依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申报或者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划定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范围,并向社会公布。对属于文物的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应当按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办法》提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明确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负责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日常保护和管理工作。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履行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和管理职责:设立保护标志,建立相关档案;建立健全服务和管理工作规范,方便瞻仰、悼念英雄烈士;保持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维护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安全以及纪念、瞻仰、悼念英雄烈士活动的秩序;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或者义务讲解员,对有关工作人员开展职业教育和业务培训;搜集、整理、保管、展陈英雄烈士遗物和事迹史料,属于文物的,依法予以鉴定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