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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外包服务单位的监督指导,督促严格执行人员进(返)京有关要求。来自或去过离境国家疫情严重地区的入境人员,到京后应居家或集中观察14天,严防疫情输入风险。
四、严格医疗机构防控要求。
强化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医疗机构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各项工作。除急诊、发热门诊外,各二级以上医院全面推行预约挂号,实名登记就诊人员信息。发热门诊患者基本信息应及时报送卫生健康主管部门。
五、做好居住小区管理。
按照《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村)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等要求,进一步落实严格封闭式管理、体温检测、出入登记、公共空间管理、出租房屋管理等各项防控措施。属地政府和社区(村)要主动加强与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的服务联系,重点做好中央单位自管小区与周边区域的联防联控工作。
六、抓好商务楼宇防控。
要加强人员聚集的商务楼宇、商住混用楼宇以及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在人员密集的大型商务楼宇推行“双楼长”制,由属地街道、物业管理单位责成专人担任“双楼长”,共同负责。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对本单位员工的管理责任,全面掌握员工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离京、返京、隔离等情况,尽最大可能消除盲点和死角。
七、加强高校疫情防控。
教育主管部门、各高校要进一步严明纪律,重申学生不返校纪律要求。对已返京学生要摸清底数,密切跟踪,强化管理。完善校地协同机制,加强校内家属区管理,有效落实联防联控各项措施。督促指导外籍教师和留学生严格落实北京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对尚在京外拟录用高校毕业生,各用人单位不得违反防控要求,催促其返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