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等全球性环境问题。双方欢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4次缔约方会议如期达成《巴黎协定》实施细则,将进一步加强气候行动。中方欢迎俄方积极参与并支持中国将于2020年承办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5次缔约方大会。
(五)推动联合国人权机制平等对待各类人权,在发展中国家重视的经社文权利和发展权方面加大投入。继续共同致力于反对将国际人权议程政治化,反对采取“双重标准”政策,反对以人权为借口干涉主权国家内政,反对企图淡化联合国人权机构为政府间机构的属性,反对歪曲篡改历史,颠覆现行国际关系和国际法体系。
(六)坚定维护遵守国际人道法有关准则,以及联大第46/182号决议规定的危机情况下提供人道主义救援的基本原则。
(七)采取共同措施防止外空军备竞赛,防止外空演变成军事冲突疆域。在此背景下双方强调,禁止在外空部署任何武器有助于防止国际和平与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强调首先应严格遵守关于和平利用外空的现行国际协定,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发展国际合作,扩大共识。
制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多边文书,确保不在外空部署任何类型武器。双方强调,裁军谈判会议是举行多边裁军谈判的唯一场所,在全面防止外空军备竞赛国际协定谈判中发挥关键作用。
推动在联合国构建保障外空活动长期稳定和外空行动安全的多边机制。
采取共同措施推动作出关于“不首先在外空部署武器”政治承诺的国际倡议。双方相信,正在实践中的透明和信任措施有助于防止在外空部署武器,但不能取代外空国际法律文书谈判。
遵守并强化《禁止发展、生产及储存细菌(生物)及毒素武器和销毁此种武器公约》(《公约》),包括通过达成含有有效核查机制的议定书等方式,共同杜绝违反《公约》活动。同时,任何针对《公约》的决定只能在各方普遍参与的情况下进行讨论、制定并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