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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长子:父亲走的时候很平静 没有什么痛苦(2)

2015-07-16 08:21:39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万里接受肖伟俐采访时与其合影。肖伟俐供图

新京报记者萧辉

地方官员眼中的他

厉有为:万里主张授予深圳立法权

时任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的厉有为回忆,当年对于深圳是否授予立法权的争议很大,万里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后,主张授予深圳立法权,并且推动了深圳取得立法权。

1992年6月底,授予深圳立法权之事,提到了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的议事日程上。到京后,我先拜访了万里委员长,并再次汇报授权深圳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我们的准备工作。万里听了很高兴。我预感这一次授予立法权可能成功。

为了争取得到广东省的支持,我找到了来出席会议的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立。他说:“我是支持你们有立法权的,但上级有关方面持不同意见。我带来了一份发言稿。”

拿到这份稿,我仔细阅读,发现不同意见有五六条之多。我立即把情况报告了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的曹志同志。曹志同志又向万里委员长汇报。万里随即作出三项决定:一是请专家研究授予深圳立法权的合法性。二是由曹志协助做工作,说明这是党中央的决策。第三,大会安排厉有为同志发言。

曹志秘书长认真落实了万里委员长的指示,并有了结果。经法律专家研究,授权立法是合法的。曹志找了杨立谈话,传达万里的意见。杨立马上请示省委书记谢非(因当时的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林若正在日本访问),谢非答复:按万里委员长的意见办。

在会议决定让我发言后,我连夜赶写发言稿,列出了五六条授权立法的理由和深圳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我发言的时间大约10分钟,发言完毕得到热烈的掌声。

1992年7月1日下午3时7分30秒,一个历史性的时刻,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表决关于授予深圳经济特区立法权的议案。出席117人,赞成107票,反对零票,弃权9票,未按表决器1人。

授权立法的议案通过后,万里同志说,深圳立法权来之不易,希望深圳珍惜、用好立法权。全国人大主管立法工作的领导这样解释授予深圳立法权的初衷:因为我们国家太大,需要在立法方面的“试验田”,深圳船小好调头,国家想做一时又不好做的,可以在深圳特区先行先试,成功了可以在全国推广,不妥了及时改正就是了。

据《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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