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适房小区有20套房
所谓“补差商品房”,是指经适房建设初期,在经适房小区建设一定比例的商品房,来打破资金不足的瓶颈。1996年4月,原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开发中心下发通知明确:“承建单位所建住宅总量的70%—80%作为安居住宅,其余20%—30%作为商品房以市场价向社会公开销售”。但此政策于2005年9月终结,不再执行。
兰亭名苑小区一期、二期项目分别于2003和2004年获批,并下达计划,存在“补差商品房”。兰亭名苑出现商品房符合当时政策。翟家在该小区持有的20套房产中有1套属于补差商品房,3套属于项目3期的纯商品房,剩下全是商铺。
项目三期手续系补办
根据专案组提供的信息,兰亭名苑三期并非“补差商品房”,其土地性质变更是否合规有待进一步调查。据新京报记者了解,该项目三期的手续是后补的。据知情人称,翟最初只打算建30%的补差房,但经地产方面专业人士指导,才发现可以建设更多的商品房谋利。该知情人士还透露,在兰亭名苑项目办各种手续过程中,翟曾向多人行贿,记者就此向二七区前任某区领导求证,被其否认。
目前,社会舆论最为集中的几个问题包括:小区内这20套房产如何到了翟振锋手中?项目三期土地性质变更是否合规?兰亭名苑项目在各项手续办理过程中,是否存在失职渎职、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行为?这些问题还应进一步调查并公布结果。
新京报记者 孔璞 郑州报道